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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17-12-27 15:48:05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精神和省里有关要求,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使用和信息主体的权益保护等活动,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市发改委代市政府起草了《淄博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3日。

    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完善管理暂行办法,请在提出意见和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单位: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孙启荣、邵俊达

    通讯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3182709、3161197(传真)

    电子邮箱:xinyongzibo@163.com

    附件:淄博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pdf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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