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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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编办确定的市政府部门单位权力、责任清单及《淄博市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市发展改革委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如下,并予以公布。 1、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责任科室:规划科 科室负责人:范须耀 2、下达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责任科室:投资科 科室负责人:王 涛 3、负责将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 责任科室: 许可科 科室负责人:尤国范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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