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公布我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格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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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价字〔2018〕155号)即将到期,为保持我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策连续性,我委拟定了重新公布我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格的初步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对重新公布的我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格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形式于11月25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反馈。 联系邮箱:fgwjgk0533@zb.shandong.cn
附件:《于公布我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关于公布我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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