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722N/2021-518653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0-01 发布机构: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01
  • 字号:
  • |
  • 打印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淄政办字〔2021〕7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淄博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

 

淄博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抢抓新经济发展重大机遇,大力提升淄博数字化和智慧化水平,培育全市经济发展新动能,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山东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山东省新基建三年行动方案》及《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的规划部署,坚持“紧盯前沿、打造生态、沿链聚合、集群发展”的产业组织理念,以信息网络为基础,以融合应用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以提升基础设施及应用的数字化、智慧化水平为目标,聚焦产业生态培育、应用场景拓展,加快构建互联感知、智能高效、创新引领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整体性,总体布局、前瞻规划

充分发挥淄博地处省会都市圈、辐射全省的区位优势,突破区域思维,构筑西靠济南东连青岛的发展格局,谋划淄博新基建发展,在全国范围内配置资源,开展全局性规划和部署行动路径。

充分结合淄博实际,展望未来发展需要,全方位科学论证,适度超前谋划、注重引领示范,积极申请和试点前沿基础设施,吸引顶级人才,探索淄博数字化、智慧化、生态化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二)把握系统性,统筹推进、融合发展

统筹传统基础设施与新型基础设施协调发展,坚持工程基建和社会基建并行推进。结合我市规划基础,突破组群式城市发展的空间壁垒,整合技术、市场、社会、资本等各类资源,构建信息、能力互联互通体系,集聚淄博优势。

注重信息基础设施和融合基础设施的协同,发挥创新基础设施的共性支撑作用。加快项目、场景、技术的融合发展,突出淄博城市发展的核心要素,推动淄博数字化发展。

(三)明确导向性,服务产业、保障民生

结合淄博“四强”产业及创新产业规划,利用数字化为传统产业升级、新产业培育赋能增效,打造产业链协作共赢的生态集群,提升产业的市场活力和竞争能力。积极布局工业互联网、智能计算中心、氢能等产业领域示范。

以服务民生、提升幸福感为落脚点,推进新技术与社会服务、公共管理的深度融合,构建智能绿色、集约高效的城市应用场景,让科技服务于人民,显著提升生活体验。

(四)注重可行性,政府引导、多元投入

坚持政府引导,重点做好制度供给,加大政策保障,优化发展环境,着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建立政策性引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体系。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调动多元社会力量参与,引入社会主体进行新基建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三、行动目标

2023年,基本形成信息基础设施布局完备、融合基础设施广泛赋能、创新基础设施驱动发展的总体格局,实现信息网络通畅、产业动力强劲、社会治理精细、生活方式智能、科研成果丰富,为淄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打造山东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先行区。率先构建“天、空、地”全面覆盖的信息基础设施布局,形成5G网络深度覆盖、光纤网络广泛接入、IPv6全面升级、卫星网络快速推广、量子通信前沿应用的发展格局。

——建设大范围、宽领域的城市公共数字底座。建成市级大数据平台、区块链平台等通用平台,重点建设智能计算中心,打造中国产业算力中心,为淄博城市治理、产业转型和科技创新提供数据和算力支撑。

——构建完整的城市化智能终端设施体系。布设、连通社会治理神经元感知节点,实现政务、交通、能源、农业、物流、医疗、教育等领域的智慧化升级,推进数据互联互通,支持区域科学决策和治理快速响应。

——持续提升特点鲜明、重点突出的创新基础设施。针对“四强”产业、MEMS产业基地等优势领域打造创新和研发平台,着力建设高规格的新材料科学基础设施,通过校城融合推动创建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实现一体实施、协同推进,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完善制度建设,依托国家、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的政策规定,完善我市科技投入、产业发展、市场机制、人才保障、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强化调度督导,各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确定时间表、路线图,推动各项任务序时推进、高效落实。

(二)强化要素支持。按照“要素资源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将土地、能耗、煤耗、排污指标等资源要素向新基建项目集聚。特别是将新基建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逐步建立跨行业基础设施“多规合一”体制机制,满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在用能方面,向规模以上大数据中心等建设项目倾斜,进行5G基站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对采用蓄能设备的5G基站,进一步降低低谷时段用电价格。推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所属设施向5G基站等开放。

(三)培育产业生态。鼓励新材料、新医药、智能装备、电子信息“四强”产业通过工业互联网实现产业深度融合,从竞争博弈走向生态共赢,服务型数字产业向园区集聚,打造新兴产业集聚区,发挥集群效应。聚焦智慧+教育、医疗、文旅、服务、商业、社会治理等行业领域,加快推出一批智慧化示范工程。支持制造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提高数字化利用效率,探索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的方式方法。发展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扩大数字消费规模,提高新基建利用水平。

(四)加大资金投入。用好用足国家、省、市出台的新基建领域金融财税、补贴奖励等政策,优先将新基建领域企业纳入金融扶持范围。申请新基建中央预算、特别国债和发行专项债,争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强化政银企保等信息合作对接,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发展供应链金融,全力保障新基建项目建设。鼓励并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新基建基金,通过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支持我市新基建项目,试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建设,引导盈科资本等产业基金加大对我市新基建领域优质项目的投入力度。

(五)强化人才培育。结合“人才金政37条”等引智工程,分级建设产权型、租赁型人才公寓,吸引集聚更多数字技术和应用等领域的优秀人才来我市发展。依托国家、省重大人才工程,积极引进新基建领军人才、高层次管理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实施新材料顶级人才“凤还巢”计划,借助国家级新材料科研基础设施建设高地,全球范围引进新材料领域顶级华人科学家来淄。依托产业算力中心、新材料科学中心等先进产业及项目,吸引高端人才落户淄博。加强驻淄高校新基建领域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强化专业性、技能型人才培养。鼓励开展人才实训项目,培育产业急需的应用型人才。邀请国内外知名专业机构、专家、学者来我市开展数字经济相关培训。

(六)抓实项目支撑。围绕全市新基建发展思路和推进方向,建立新基建重点项目库,滚动实施一批战略性、带动性和示范性项目,择优申报国家、省重点项目。全面落实“一次办好”改革,提高审批效能,加快新基建项目落地开工。严格落实支持相关产业发展和项目实施的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对新基建领域的重大项目、龙头企业招引、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级实验室等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单独制定扶持政策。加强新基建相关产业“双招双引”,加大引进新技术新产业的力度。

 

附件:计划任务目标及责任分工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