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淄博市水利局 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鼓励减免投标保证金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

淄发改发〔2023〕24号

 

各区县发改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国资监管机构;高新区发改局、建设局;经开区经发局、建设局;文昌湖区经发局、城乡建设局、萌山水库管理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根据国家、省关于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有关工作要求,参照《关于鼓励减免投标保证金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鲁发改公管〔2023〕351号),现就我市鼓励减免投标保证金、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淄博市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减免政策

(一)政府投资项目

1.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对上年度被评为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AAA、AA级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对上年度被评为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A级的投标人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收取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其他投标人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收取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交通工程建设项目,鼓励招标人对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评价为AA、A级且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诚信守法类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

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鼓励招标人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良好(A级以上)或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诚信守法类的投标人按照至少20%的比例减免投标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AAA或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信用等级为A+的投标人按照至少50%的比例减免投标保证金。

4.对于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建设领域以外的项目,鼓励招标人对投标人降低投标保证金收取比例,由最高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降为最高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1%,且不得超过有关文件规定最高限额。鼓励招标人对在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等级最高或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信用等级为A+,且近3年内未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并无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无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制度的招标项目,按照最新季度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诚信守法类为减免投标保证金的基本要求。

5.为保障招标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向招标人出具信用承诺书,承诺遵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项目

1.交通工程建设项目,鼓励招标人对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评价为AA、A级且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诚信守法类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

2.对于交通建设领域以外的项目,参照政府投资项目相关要求,实施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政策。

(三)除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项目以外的项目

鼓励招标人针对行业领域信用记录良好或者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诚信守法类投标人,降低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比例。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级投标保证金减免政策有利于减轻招标投标市场主体负担,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国资、公共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二)强化宣传引导。加大招标投标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宣传力度,健全监管机制,提升监督质效,引导建立守信有奖励、失信必惩戒的招标投标市场,营造良好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三)深化运用落实。鼓励引导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和投标人诚信状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措施。《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相关格式和内容,可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进行调整完善,以实际发布的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家和省、市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参考格式)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淄博市水利局

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5月31日

 

附件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参考格式)

 

(招标人名称)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我单位经(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被评为(信用评价等级或分数)企业,自愿遵守招标文件要求,自愿通过提供承诺方式,享受全部免缴投标保证金待遇。

2.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有提供虚假或伪造信用评价,或者出现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行为,我单位愿意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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