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殡仪馆销售的寿衣等丧葬用品价格加强管理的建议的办理答复
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202038
建议人: 杨冰代表
主办单位: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答复时间: 2020-07-3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杨冰代表:

您提出关于对殡仪馆销售的寿衣等丧葬用品价格加强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2018年《山东省定价目录》,殡葬服务收费中“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收费、公墓维护管理费及公益性公墓价格”实施政府定价并授权市、县人民政府管理。2016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淄发〔2016〕35号),将“殡葬及延伸服务收费”管理权限下放至区县管理。目前,我市殡葬服务收费价格由各区县管理,各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收费标准。因此,目前我市各区县的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可能不一致。

根据您说的情况,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指导区县做好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工作,并依法做好收费公示。二是指导区县做好成本调查监审工作,在成本基本上合理确定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三是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指导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做好殡葬服务收费的督导督察,指导督促各殡仪馆合法守法运营。

关于对殡仪馆销售的寿衣等丧葬用品价格加强管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