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
第16315号建议的答复
刘云涛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就建议答复如下:
一、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体制机制建设。近年来,淄博市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体制机制建设,2019年,印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压实区县主体责任,市级成立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专班。2022年底,制定《淄博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明确分类标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和督导员制度,确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主体和设置规范,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工作
二、不断完善垃圾分类各类设施建设。市发展改革委配合相关市直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建设力度,各区县相继建设(提升)一批分类收集亭、收集箱房(环保屋)等基础设施,各示范小区因地制宜,采取撤桶并点、定时投放、上门收集等多种方式引导居民分类投放;按照区域内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合理设置运输频次和线路,配足配齐喷涂统一规范标识的分类运输车辆;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模式,推动可回收物和专业垃圾规范化、专业化处理。
三、大力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直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山东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实施方案(2019—2030年)》,列入《方案》的淄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临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已建设完成,目前全市垃圾焚烧处理企业共有3个,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全市实际,立足部门职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同时,诚恳邀请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垃圾分类工作,我们携手努力,共同打造“生态、洁净、整齐、美丽”的城市环境。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5日
(联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陈治,联系电话:3182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