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
第2023036号建议的答复
闫鹏飞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严管厚爱相结合的建议收悉,我委会同市政府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连续四年谋划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创新开展全国优化营商环境“以评促转”试点,全面对标苏州等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在省政府2022年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继续位列第一等次,连续5年位居全省前列。“无证明城市”“施工许可‘一证化’”“政策找人、无形认证”“分阶段施工许可”“承诺即入”审批服务等27项创新经验做法被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刊发推广。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市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市“三提三争”方案“聚力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提效争先”的工作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精心谋划推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任务清单。自2020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持续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累计推出改革任务509项,为全市营商环境整体水平提升提供了政策保障。今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57个市直部门研究制定了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任务清单。在清单制定过程中,一方面积极学习借鉴上海、苏州等城市先进做法,做好最优做法与淄博实际结合文章,另一方面广泛吸取各方意见建议,从政策上积极回应企业对优质营商环境的诉求。您在智慧政务、数字政府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面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和可行性,为此,清单在“实施政务服务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投资环境提升行动”两部分也设立了相应的任务措施。目前,清单已经市委深改委审议通过,近日将印发实施。待清单印发后,市发展改革委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完善统筹调度机制,协调各有关部门抓好清单任务落实。
二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智慧化、数字化。充分发挥并放大智慧化、数字化在政务服务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做大做强市政务服务平台,全方位完善平台功能,推动实现PC端、移动端、窗口端、自助端等多渠道服务同源、数据同源,推广用好“爱山东”淄博分厅,全力打造好“一个平台、一部手机”政务服务新模式。持续巩固提升率先在全省建成全领域“无证明城市”成果,不断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码通办”,推出一批“零材料一件事”,全力推动从“无证明”向“免证办”迭代升级。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际,对标全国一流标准,打造全国领先的“齐好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实现全覆盖事项审批、全流程在线办理、全方位管家服务、全周期审批监管、全过程业务协同、全量化数据共享。同步建设手机端服务平台,实现项目极简申报、极效审批、极速落地。加强数据共享,推进项目审批系统与相关业务系统更高质量互联互通,强化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材料系统支撑,实现企业“无需重复申请、无需重复提报”,全面提升淄博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能,有效保障工改各项措施落地实施。
三是全力打造“齐好办”政务服务品牌。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改革,打造服务效果最优、报批流程最简、审批环节最少、审批效率最高、办理速度最快、企业获得感最强“六最”项目审批服务模式。大力推动政务服务集成办、免证办、智能办、跨域办、就近办。优化帮办代办服务体系,推动“好差评”提质升级。推进政务服务渠道深度融合,打造线上线下统一、服务便捷泛在的政务服务新体系,做到事项办理“线上只进一网(一端)、线下只进一窗”,实现线上线下同频共振,全面提升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能力。突出守信激励,建立极简审批模式,守信市场主体可享受“绿色通道”、“容缺受理”、“容缺办理”、“告知承诺”、“承诺即入”等守信激励服务。创新实施“无感智办”新模式,对证照到期延续、营业执照变更等60个事项实行主动提醒、智能办理。围绕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开工、验收等各阶段深化制度改革。在项目论证阶段推出“前延”服务,在立项阶段创新实施项目分类立项,在办理施工许可阶段推行“分阶段”施工许可,在验收阶段创新推行联合验收和“分期验收”,助力项目早立项、早投产、早达效。
四是统筹加强严管厚爱长效制度建设。认真贯彻省纪委监委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部署,印发《关于开展“齐风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集中解决一批企业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着力查处一批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深化运用“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每月定期调度审核涉企问题查处情况,适时通报侵害企业利益典型问题,持续推进亲清政商关系。同步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严格落实《淄博市组织部门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开展澄清保护工作办法(试行)》,将涉组涉干信访中的诬告陷害行为作为查处重点,对贴牌举报、以访施压、缠访闹访等非法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依纪打击,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推动形成全市上下“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的良好氛围。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5日
(联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贺莉、刘磊,联系电话:3160031、3185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