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共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周彦东等9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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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722N/2023-5425131 | 文号: | 淄发改党发〔2023〕15号 |
发文日期: | 2023-06-05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有效性: | 有效 |
中共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关于周彦东等9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淄发改党发〔2023〕15号
淄博市能源事业发展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经委党组研究决定:
周彦东同志任淄博市能源事业发展中心价格认定科一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总工程师职务;
贺长青同志任淄博市能源事业发展中心管道科一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管道科科长职务;
王新胜同志任淄博市能源事业发展中心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一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科长职务;
于宝强同志任淄博市能源事业发展中心油区科一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正科级干部职务;
赵波同志任淄博市能源事业发展中心综合科二级主任科员;
钱凤国同志任淄博市能源事业发展中心综合科二级主任科员;
王友刚同志任淄博市能源事业发展中心电力与节能利用科三级主任科员;
冯冠兵同志任淄博市能源事业发展中心价格监测科三级主任科员;
李艳霞同志任淄博市能源事业发展中心能源信息科三级主任科员。
以上同志任免职时间自2023年4月24日起计算。
中共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3年6 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