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开发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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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发〔2019〕14号)要求,做好开发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依据《山东省开发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编制了《淄博市开发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任何单位或个人有修改意见的,请以书面意见反馈,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有效联系方式。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4日。

联系电话:0533-3172016 

邮    箱:fgwwjk0533@zb.shandong.cn

地    址:张店区人民西路9号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淄博市开发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

的起草说明

 

一、编制背景及过程

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淄博市开发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称《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从去年5月份启动编制,到现在已经17个月有余,期间经历了烟台开发区调研、区县走访、多次全市范围征求意见、部门及科室反复研讨等环节。目前,《规划》已通过省级审核,相关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重大决策程序均已按期保质完成

二、《规划》制定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

2.《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发〔2019〕14号)

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开发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发改外资〔2019〕1245号)

4.《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5.《中共淄博市委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淄发〔2019〕20号)

6.《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优化部分功能区管理范围和机构设置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淄发〔2020〕7号)

三、《规划》主要内容

根据《山东省开发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鲁发改外资〔2019〕1245号)有关要求,《规划》编制单位对我市各开发区发展情况和政策措施进行了梳理,系统总结了“十三五”时期我市开发区取得的各项成绩,分析研判了下一步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明确了指导思想,提出了“努力推动全市开发区争先进位,牢固确立“四基”在全省的引领地位”的战略定位和“双核引领、两片协同、多点联动”的区域发展布局,制定了各阶段发展目标。形成了14个产业领域27个细分产业领域重点实施路径,13家开发区明确了主导产业及二级产业链发展方向,从五个维度分别明确了建设现代产业支撑体系的具体举措。

四、《规划》征求意见情况

《规划》成稿后,数次(12次)征求各区县、功能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充分吸收采纳。7月中旬,《规划》文稿再次面向市相关部门、区县及功能区(其中,市直部门13个,区县及功能区11家)全面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89条(其中,市直单位9条,区县功能区80条),经协商沟通采纳76条;未采纳意见13条,未采纳的意见已向有关区县和单位阐明理由,并达成一致共识

                  

      

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未接到任何单位或个人修改意见。按程序向民主党派(民革市委会、民进市委会、民盟市委会、民建市委会、农工党市委会、致公党市委会、九三学社市委会)及无党派代表人士征求了意见建议,均无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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