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综合能源港布局专项规划(202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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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淄博市综合能源港专项布局规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的公告

 

       《淄博市综合能源港专项布局规划(2023-2025年)》方案已编制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规划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限:2022年12月14日至2023年1月14日

意见反馈电子邮箱:zbswlbywk@zb.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33-3170956

邮寄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5号淄博市物流产业发展中心

互联网平台反馈:https://www.zibo.gov.cn/gongkai/channel_c1543/

编制单位:淄博市规划信息中心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14日

《淄博市综合能源港布局专项规划(2023-2025年)》草案解读

 

一、制定背景

发展绿色能源产业,既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和推动力。新形势下日趋增长的市场需求,需要协调好能源供应与城市建设之间的相互关系,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新能源、清洁能源的绿色供给,促进绿色低碳转型。

二、制定依据

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淄博市实施减碳降碳十大行动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综合能源港布局建设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

三、制定目的

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统筹全市综合能源港布局,深挖综合能源港发展潜力,突出产业融合发展,立足规划服务产业发展的基础作用,努力让综合能源港服务交通物流,提供能源供给保障。

四、规划意义

综合能源港布局规划对全市能源转型和发展影响深远,意义重大。通过统筹规划布局,与未来城市规划建设相互融合,助力实现能源保障、增值服务、节能减排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用智慧能源“点亮”绿色城市,助力淄博市“十四五”规划重点工作,推进能源行业转型发展。

五、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分为八章: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包括编制背景与目的、规划依据、规划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范围和期限等内容。

第二章为综合能源港需求预测。主要包括加油、加气等机动车保有量预测,充电、换电、加氢等新能源车辆保有量预测,综合能源港总需求数量预测。

第三章为综合能源港布局规划。主要包括综合能源港的分级、布局原则以及各区具体布局情况。本规划将综合能源港分为A、B、C三个级别,共策划新建、改建综合能源港90个。

第四章为消防与安全规划。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规范规定了站点与周边建筑及设施应保持的安全距离要求。

第五章为综合能源港智慧平台系统,主要包括智慧平台系统的建设目标和应用。

第六章为建设周期及资金来源。建设周期为2023-2025年,远期展望至2026-2030年。站址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不使用政府财政资金。

第七章为综合能源港规划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深化行业管理改革、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加强组织协同规范综合能源港经营行为、与城区及各镇区用地规划相协调等方面。

第八章为附则。主要包含法律效力、开始执行日期等相关解释。

     发展绿色能源产业,既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和推动力。当前我市正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对新能源充换电站等基础设施的需求也与日俱增,《综合能源港规划》的制定有利于满足新形势下日趋增长的市场需求,协调好能源供应与城市建设之间的相互关系,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新能源、清洁能源的绿色供给,对于扎实推进《淄博市实施减碳降碳十大行动工作方案》,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经公示,未收到意见反馈。

    414日上午,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对综合能源港布局规划工作进行了研究。

     会议听取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淄博市综合能源港布局专项规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起草情况的汇报,讨论并原则同意汇报意见。确定,由市发展改革委根据会议提出意见对《专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报经市委同意后印发实施。

     会议强调,要立足全市城市规划、道路交通、产业布局情况,充分结合企业和消费者需求,合理确定能源港规划布局,满足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需求。建设使用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安全、环保相关规定,加强风险管控,切实建成民生工程放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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