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报(“以评促转”工作专刊)第24期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722N/2023-542000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27 发布机构: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报(“以评促转”工作专刊)第24期

发布日期: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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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发展改革委简报

(“以评促转”工作专刊)

 

按:为巩固扩大营商环境“以评促转”工作成效促进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淄博市2023年深化优化营商环境“以评促转”行动方案》。各区县、各部门狠抓推动落实,探索出了一批全国、全省前列的改革创新举现将各区县、各部门有关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予以刊发。本期推出《我市建立“1+1+4”跨部门综合监管模式 推动燃气安全一件事改革》《我市在全省首创生育津贴待遇“静默认证 免申发放”服务》

 

我市建立“1+1+4”跨部门综合监管模式

推动燃气安全一件事改革

 

近年以来,城镇燃气安全形势异常严峻。为深刻汲取燃气安全事故教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围绕“燃气安全一件事”,以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为主线,按照“一件事一次管”“一件事全流程管”原则,牵头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提高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推动城镇燃气行业高质量发展,护航城市烟火气。

一、建立制度标准“一本台账”,实现市县一体化推进。印发《淄博市城镇燃气跨部门综合监管2023实施方案》,明确了市县一体化推进工作目标,确定了20项试点任务和4项重点工作流程。按照“一件事一次管”“一件事全流程管”原则,汇编建立全市城镇燃气跨部门综合监管“一本台账”,涵盖市县一体化监管任务清单、部门职责清单、监管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名录库、监管人员名录库、会商协作机制、合规经营指引、联合监管计划、问题隐患联合处置指南等系列制度,统一试点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夯实制度保障。

二、完善执法监督“一套体系”,实现市县一体化落实。发布《淄博市城镇燃气“触发式监管”红线清单》,创新实施城镇燃气跨部门“触发式”柔性监管模式,健全完善“会商研判+联合执法+信息共享+联合惩戒”跨部门执法监督体系。明确涉及城镇燃气领域“4个部门、5个环节、8类场景、48个重点事项”的执法监督指南,推动市域范围内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执法监督证据互认、结果互认,实现无事不扰、有呼必应。

三、聚焦监管服务“四个维度”,实现市县一体化联动。一是审管联动。按照“严进、严管”工作要求,建立全市统一的城镇燃气行政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标准,审批结果自动推送至监管部门,强化审管衔接;9月1日起燃气经营许可事项统一由市级负责,行政审批和住建部门联合开展现场勘察,联合作出准入决定。二是监管联动。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系统APP,牵头部门发起联合监管任务,针对城镇燃气企业、餐饮用气场所开展多部门“一次检查、综合体检”。三是平台联动。打通监管信息壁垒,建立公安、人社、住建、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实施“分级分类+信用承诺”联合监管。建立瓶装液化石油气跨部门综合监管平台,整合全市范围内钢瓶充装、配送、经营、使用及配送车辆和配送人员等监管信息,成立全市统一的呼叫中心和抢险队伍,平台自动分析预警,实现全链条、全领域、全社会共治共享一体化闭合监管。四是服务联动。印发《淄博市水电气暖信有线电视综合受理窗口服务规范》,进一步规范全市181处水电气暖信有线电视线下营业厅综合服务行为。制定《淄博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管理办法》《淄博市城镇燃气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淄博市供气服务可靠性管制工作指引》,实现“特许经营+安全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联动推进。公安、住建、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定期开展城镇燃气集体会商、集中约谈,每月开展“小手拉大手”燃气安全进校园宣讲,每月组织一次多部门联合应急演练观摩,实施“工作专班+挂包督导”点面结合推进机制,多部门多层次发力共同抓好燃气安全服务各项工作。

“1+1+4”市县一体化跨部门综合监管模式,大力推进城镇燃气领域“一次检查、综合体检”和“高效办成一件事”试点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今年以来启动城镇燃气跨部门“触发式监管”9次,各级各部门联合查处“黑气瓶”323个、“黑气站”7个、“问题气”4起,公安机关侦办涉燃气安全案件4起,形成强力威慑。试点实施以来,先后开展了烧烤餐饮店、流动摊点、长者食堂、校园培训机构、燃气经营企业等联合检查活动34次,发现并解决问题隐患117处;起底式排查17940家餐饮等单位用户,全链条整改安全隐患2904处,上下联动、多方协同,有力破解“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问题,持续护航城市烟火气,全面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供稿

  

我市在全省首创生育津贴待遇

“静默认证 免申发放”服务

 

今年以来,我市针对参保人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中存在的跑腿次数多、报销周期长、审核环节繁琐等问题,坚持有解思维,强化数字赋能,打通业务系统,重塑事项业务流程,畅通生育信息流转路径,构建生育津贴“静默认证 免申发放”服务模式,让信息多跑路,参保人不跑腿,让参保人在“无感办理”中享受“有感服务”。

一、畅通生育信息自动流转渠道,实现“免申即办”

(一)打通生育信息流转渠道。对全市32家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适应性改造,联通医保结算系统,实现医院信息系统自动将参保人生育相关信息(生育胎次、婴儿个数、生产方式、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上传至医保结算系统。

(二)推动生育津贴“自动核定”。医保结算系统根据生育信息和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自动核定上传生育津贴待遇,让信息多跑路、群众不跑腿,由被动服务转变为主动服务,避免参保人生育津贴“应申未申”“应享未享”等现象发生。

(三)实现生育津贴“免申即办”。原生育津贴“申请、受理、审核、拨付”流程简化为“系统筛选、认定、拨付”,取消个人申请、材料递交等环节,参保人及家属不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上报生育保险待遇材料,生育津贴实现全程“零材料”“无接触”网上办。

领取资格自动校验,生育津贴“主动支付”

(一)实现生育津贴领取资格自动校验。在医保结算系统中开发“生育津贴业务财务一体化”发放功能,对医院批量上传的参保人生育登记信息,系统自动校验企业职工是否符合津贴领取条件,实时统计、筛选应享受生育津贴的参保人信息,批量生成、汇总、打印生育津贴支付计划。

(二)畅通生育津贴支付数据自动发放渠道全面打通5家银行支付系统,将生育津贴支付计划推送至业务财务中间库,通过接口直接导入银行支付系统,实现生育津贴支付数据自动流转。

(三)实现生育津贴联网结算医保经办机构对医保结算系统“生育津贴业务财务一体化”推送的支付计划,经审核、认定后及时足额拨付待遇费用至参保人社保卡金融账户,自动为参保人发送津贴发放提醒短信,实现生育津贴待遇“主动支付”。

优化办事体验,实现生育津贴领取“无感办理、有感服务”

(一)构建全流程线上管理一体化模式生育津贴“静默认证、免申发放”服务,实现系统自动确认业务单据并及时生成记账凭证,银行余额、实收实支数据即时展示,业务数据传输、待遇发放、业务对账、账务处理全流程线上管理,形成全程数据计算、闭环运行的生育津贴一体化发放模式,实现参保人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无感办理”。

(二)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生育津贴一体化发放模式,实现定点医院和医保经办机构数据即时共享、待遇即时发放,消除手工报销模式人为因素产生的经办风险,使基金支出更加规范安全。

(三)实现制度性办事“降本增效”生育津贴实现联网结算、主动发放,有效降低参保人办事成本,同时,医保机构大幅提升了业务审核经办效率,有效缓解工作人员经办压力。

生育津贴“静默认证、免申发放”服务,实现了参保人享受生育津贴待遇“零材料提供、零手续办理”,社会效果明显。今年5月份以来,全市共有11348名参保人免申即享生育津贴费用15687万元,预计每年有2万余名参保人实现“零见面”、“零跑腿”领取生育津贴,大幅提升参保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市医保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