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四组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8)整改情况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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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722N/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4-06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现将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四组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8)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4月6日-4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
受理部门: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533-3181080
一、整改问题
燃煤小机组和锅炉围城现象突出,2015年,淄博市煤电机组数量为142台,总装机容量为588万千瓦,单机容量仅4.1万千瓦,与全省平均水平(单机7.8万千瓦)差距很大,区域内煤电机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强度高,导致淄博市空气中SO2、NO2浓度居高不下。
二、整改目标
解决燃煤小机组和锅炉围城现象。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强度,改善环境质量
三、整改情况
一是已编制《淄博市城市热电联产规划(2018-2035年)》。 二是“十三五”期间,组织区县关闭32台煤电机组,共58.9万千瓦。三是 2019年制定《淄博市煤电机组优化升级工作方案》(淄政办字〔2019〕86号),进一步优化全市煤电机组布局。四是2018年至2020年,完成5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的关停或清洁能源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