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交办件(第十三批159号、第十五批175号、第十七批221号)整改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722N/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8-17 发布机构: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交办件(第十三批159号、第十五批175号、第十七批221号)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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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交办件(第十三批159号、第十五批175号、第十七批221号)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8月17日-8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

受理部门: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533-3181080

一、整改问题

第十三批159号:临淄区皇城镇南卧石村北首1家加工煎饼作坊,利用晚上及周末时间使用燃煤锅炉加工。

第十五批175号: 临淄区皇城镇后下村西首1家加工煎饼作坊使用燃煤锅炉。

第十七批221号:临淄区皇城镇店子村北首、北羊村、郑辛村、西南羊村、坡子村、五路口村的8家煎饼加工作坊都已煤改气,仍在使用燃煤。

二、整改目标

对使用燃煤锅炉加工煎饼的作坊整改为使用液化气制作煎饼。

三、整改措施

皇城镇按照《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其加工行为,改为液化气加热,确保无燃煤复烧现象。  

四、整改情况

2021年8月13日,市发展改革委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复核,情况如下:

第十三批159号:临淄区皇城镇南卧石村率豪煎饼加工店已改用液化气,目前处于停业。

第十五批175号: 临淄区皇城镇后下村王敏义煎饼加工店已改用液化气,目前处于停业。

第十七批221号:临淄区皇城镇西南羊村王子明红煎饼加工店设备已清除;郑辛村郑辛煎饼加工店已改用液化气,正常经营;店子村徐新辉煎饼加工店、北羊村玉花煎饼加工店、中杰煎饼加工店,坡子村冯其强煎饼加工店、五路口村李爱红煎饼加工店、杨跃田煎饼加工店已改用液化气,处于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