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 整改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722N/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1-05 发布机构: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 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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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1月5-1111日),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

受理部门: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533-3181080

一、整改问题

减煤是山东省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的关键举措,也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必然要求。但是,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对减煤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认识不足,政治站位不高,工作作风不实,只摊派任务、汇总数据,而对地市减煤措施监督检查不力,以致减煤任务落空,甚至一些地市在减煤工作中弄虚作假,成为数字游戏。经实地核查,2017年仅滨州、聊城、莱芜3市虚报减煤量就达2535万吨。

二、整改目标

按照全省煤炭消费压减工作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总体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36号),制定我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总体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建立“1+N”工作推进体系,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

三、整改措施

一是积极推进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二是严控涉煤项目建设。三是整合煤电机组。四是实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五是加强散煤治理。

四、整改情况

从煤炭消费实物量来看,2019年淄博市煤炭消费总量(实物量)2690万吨,同比下降140万吨。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2493.02万吨,同比下降196.98万吨。从煤炭消费当量值来看, 2020年为2788万吨,较2018年减少192万吨,完成了两年压减179万吨煤炭消费量的目标。

(一)2019年,印发《淄博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总体方案(2019-2020)》,成立市政府领导任组长的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并出台《淄博市煤炭消费指标统筹调剂管理办法(试行)》。

(二)严格把关涉煤项目核准备案,除市政府批准建设的涉煤项目,对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1吨标准煤或涉煤的新、改、扩建项目原则上不予审核通过。

(三)2018年启动《淄博市煤电机组优化升级工作方案》编制工作并于2019年正式印发,2018至2020年共关闭机组26台。2021年持续做好燃煤机组优化工作,要求相关区县对省第二轮第一批环保督察发现的违规机组进行清理整顿,并举一反三,对全市煤电机组开展全面核查。目前,组织8台关停机组通过省级验收。2020年制定出台《淄博市全域融合供热专项规划(2020-2035年)》,对2018年编制的《淄博市热电联产规划》进行修订,并报送省能源局审核。

(四)2019至2020年,全市分别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14.96万户、14.26万户。

(五)贯彻落实《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条例》,下发《关于开展全市散煤治理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对列入规划的经营性储煤场地和未列入规划的经营性场地开展执法检查。2019至2020年,分别推广民用清洁煤炭15.5万吨、5.68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