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四组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4)整改情况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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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722N/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11-05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现将省第八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反馈问题(序号24)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1月4日-11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
受理部门: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533-3181080
一、整改问题
区域热源平衡方案覆盖面不全、规划布局不够合理。淄博市仅主城区(包括张店区和高新区大部分区域)编制了热源平衡方案,其他区县均由当地有关部门自行开展,热源点和热力管网规划建设以及燃煤锅炉和小机组的替代等统筹性不足,不利于能源结构优化和调整。
二、整改目标
编制热源平衡方案,统筹安排有关工作。
三、整改情况
2020年制定出台《淄博市全域融合供热专项规划(2020-2023年)》,各区县已编制区域热源平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