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物价局关于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722N/2009-1385848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09-03-19 发布机构: 淄博市物价局

淄博市物价局关于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0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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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淄博市物价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真实准确、勤政便民”为目标,制定出台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健全了政务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手段,全面开展了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地将价格政策、规章制度、政务活动、价格行情等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山东价格公报》等及时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市物价局行政行为的依法监督,为社会提供价格政策和信息服务,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2008年我局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度,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信息公开工作已经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本年度公开的信息主要有:

1、通过公示牌公示工作职责和执法程序等基本情况10条。

2、通过淄博市物价局门户网站公示部门职责1条、科室单位工作职责8条;公示执法依据23条,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淄博市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公示收费标准11条,如自来水价格、管道焦化煤气价格、供热价格、天然气价格、教育收费、旅游门票收费、物业管理收费、交通收费等;公示价格政策30条,如淄博市物价局2008第1号、2号公告(对淄博商厦、山东银座商城淄博店等13家经营单位销售的面粉、食用植物油等6类商品实行调价备案制度)、《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意见》(淄政发[2008]25号)、《关于调整中心城区供暖价格和对低收入群体实行供暖补贴的通知》(淄政办发〔2008〕118号)、《关于公布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淄价字[2008]257号)等;公示工作动态信息39条、价格监测信息30条。

3、通过《物价信息》发布物价工作动态信息85条,如《环保能源电厂上网优惠电价政策得到全面落实》等;通过《价格形势分析报告》发布月度价格指数分析报告12篇;通过《山东价格公报》公示价格规范性文件51件,如《关于在全市实行城乡用电同价的通知》(淄价字[2008]1号)、《关于对成品粮等商品实行调价备案的通知》(淄价字[2008]22号)、《关于下达管道燃气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淄价字[2008]57号)、《关于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交通事故车辆停放看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淄价字[2008]125号)等。

4、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播市民普遍关心的价格热点问题的答疑和重要价格政策、价格工作动态宣传稿件193篇(条)。 

5、通过12358价格投诉举报网络,接受群众价格政策咨询745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45人次,电话咨询582次,网上咨询18人次,全部予以解答。问题主要涉及幼儿园收费、停车场收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学校课本费、工商管理收费、暖气开口和改造费、地下车库收费、供热价格、电视收视费、药品价格咨询、二手房收费政策、出租车收费等。

6、各相关业务科室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109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89人次,电话咨询1081人次,网上咨询0人次。主要涉及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供暖收费、幼儿园收费、驾驶证年审照片收费等。

7、2008年,通过制作并向有关单位免费发放《收费资料汇编》光盘的形式,向社会公示了截至2007年9月30日以前的涉及我市工商、质检、法院、政府、教育、科技、公安、司法、财政、人事等55个系统、633个收费单位、297794个(扣除重复项目后,归并为43504项)收费项目和标准。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书面申请,也无推诿、拖延、应公开而不予公开的现象。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的目的,努力创造条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全部免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的信息无一项泄露国家秘密或侵犯第三方权益。因此,未发生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事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1、主要问题。专项经费不足,缺少电子政务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一定不利影响。

2、改进措施。为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价格依法行政水平,提出如下改进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整合电子政务人力物力资源,确定责任科室,切实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

二是修订完善《淄博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淄博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制度,建立长效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增加电子政务建设资金投入,抓好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完善门户网站;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做到信息公开工作与推进物价管理重点工作相结合、与贯彻《保密法》相结合、与价格行政执法相结合、与完善内部工作制度相结合,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