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722N/2018-1359060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3-06 发布机构: 淄博市物价局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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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其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3182118。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1、总体工作情况。2017年,市发展改革委按照《条例》《办法》以及《淄博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公开,努力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各项工作均正常推进

2、重点公开内容。制定《关于贯彻落实<淄博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分解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相关工作任务如期完成。2017年公开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报告;公开规范性文件及解读;公开涉及我委职能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重大建设项目清单;公开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情况;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加强“信用淄博”网站建设,市、区县政府门户网站要实现与“信用山东”、“信用淄博”网站的链接,推进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二、主动公开情况

本机关按照《条例》《办法》,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主动公开财政资金信息、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公开项目审批情况等各类信息。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2017年部门预算,2016年部门决算。

2017年,我委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3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3件、政协委员提案11涉及能源、铁路建设、信用体系等内容。经过全委上下的积极办理,25建议、提案已全部解决或基本解决。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全部为信函申请。我委均按照依申请公开程序,主动联系群众,将可以公开的事项进行公开,不能公开的说明原因。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7年度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被举报投诉数量均为0件。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的建设要求,及时将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进行归集公示。加强“信用淄博”网站建设,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信息公开滞后。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有的信息没有与文件印发同步公开。二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有的规范性文件,在政策解读方面时效性和可操作性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梳理工作相关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准确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持“一事一审”,做好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并在制发的文件上做好标注。三是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市政府要求,对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开设的专栏逐项进行排查,认真补充、更新相关的内容,做到信息不漏、公开及时。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