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722N/2024-542551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3 发布机构: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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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里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427;邮编:255000;电话:0533-3182118;电子邮箱:fgwbgs0533@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2023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以及市委、市政府“三提三争”活动、“十二个提效争先”等工作部署,持续抓好我委承担的重点工作推进措施、进展和完成情况公开,全年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5条。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普通政府文件9件围绕省市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集成供给等重点方面,不断加大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全年共累计发布重点信息50余条在解读政策回应关切方面2023年,共配发解读材料25件,多角度解读政策9件。同时,畅通政民互动回应渠道。2023年,通过网站、邮件等及时答复问题咨询16条,12345热线72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件,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所有案件均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办理,较好保障了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我委制定了《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方案》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动态更新,明确全年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继续加强政府信息的安全管理和保密审查,严格落实“三校三审”制度,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对本单位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公开清理结果2条。

4.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工作部署,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增设“其他对外服务信息”“政府采购”栏目,优化“重大项目”“重要执行部署公开栏目;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宣传推介作用,截至目前,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2800余人,全年发布信息248条。同时,为进一步做好政务新媒体的整合清理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淄博发改”新浪微博于2023年12月1日起停止发布信息,并启动了关停注销程序。

5.监督保障方面

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具体工作人员抓具体操作”的工作机制;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培训1次。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9

2

0

0

0

0

4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0

2

0

0

0

0

3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9

2

0

0

0

0

4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发布时效性与主动性有差距,科室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加强,对于各自承担的公开任务与职责还存在认识不清的问题。二是公开内容中仍有文字说法不规范、不严谨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一是及时编制下发我委《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方案》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梳理明确责任清单、标准要求、时间节点等,并立即召开专题培训会,传达文件内容,加强科室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与及时性,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规范发布流程,把好审批审核关,严格执行发布审查程序,加强对内容保密性,文字表述准确性、规范性等的审核,并对上级反馈的存在问题立即整改,责任到人,引以为戒,杜绝再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 2023年,市发展改革委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2. 2023年,市发展改革委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6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0件、政协委员提案35件。11件主动公开件均已公开。

3.近年来,淄博市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诚信淄博”城市品牌越发闪亮。为此,市发展改革委不断夯实信用建设基础,坚持数字赋能,开设“信用淄博”网站,持续推动淄博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归集各类信用信息,实现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共建共享。同时,网站还提供快捷服务,市场主体在网站中可享受信用信息自主申报、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异议处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查询等服务,截至目前,平台已累计归集国家、省市信用信息8.4亿条,已帮助市场主体完成信用修复3000余条。

4.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3〕38号)内容要求,制定《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2023年的重点公开工作,2023年,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