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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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722N/2021-5128963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01-25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推动我市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提高物流对经济社会的支撑保障、带动促进作用,加快打造区域物流中心,促进全市新旧动能转换。经对我市工业物流、冷链物流、绿色物流、智慧物流等发展方向开展深入调研,结合我市实际,充分参考国内先进省市政策措施,形成《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起草过程
《意见》初稿形成后,先后书面征求了各区县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市部分重点物流企业意见和建议,并根据相关意见对内容进行修改完善。由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市司法局分别出具《公平竞争审查复核意见》《合法性审查意见》。《意见》分别于2020年8月10日和2020年9月27日经市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和市委财经委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意见》总体框架分为6部分16条意见措施。
第一部分,明确打造区域物流中心的总体要求。确定了物流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基础设施的指导思想,瞄准工业、冷链、绿色、智慧等重点发展领域,按照集约化、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绿色化等发展方向,提出加快构建高效便捷、绿色智慧的现代物流生态体系。
第二部分,明确我市现代物流业重点发展方向。主要突出解决我市物流企业与制造业企业融合发展不足、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带动不足等问题。紧密围绕我市建设京津冀与长三角间的绿色智慧冷链物流基地的重大战略,出台发展绿色基建、绿色运输、绿色仓储等措施。工业方面对市内企业开展物流合作且费用达到相关金额的给予一定补助;冷链方面对在农村建设的仓储用电给予相关优惠支持;绿色方面对常态化运营的新能源城乡配送线路给予年度补贴;智慧物流方面对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及供应链平台企业的地方财政贡献增量给予奖励。
第三部分,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重点围绕培育总部经济、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改造提升和物流标准化建设等方面提出支持措施。对评为国家A级物流企业、供应链服务企业、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星级冷链物流企业给予分档奖励。
第四部分,推动产业集约集聚发展。按照规模化发展理念,重点制定鼓励物流企业集聚发展和推动专业物流园区建设的意见措施,对新引入中小微企业入园数量达到一定比例的园区给予一定奖励。
第五部分,着力推进物流枢纽和通道建设。按照打造高水平开放城市的要求,围绕建设区域性国际物流枢纽和畅通物流通道,积极争取国家铁路一类口岸,提出打造区域性国际物流枢纽城市的意见措施。
第六部分,强化保障措施。突出解决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落地难和物流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强化市推进物流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的推进和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有关部门政策互通、信息互联,形成强大发展合力。
四、实施时间
《意见》自2021年1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月31日。有效期届满或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由市物流产业发展中心根据实施情况予以评估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