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文稿解读|《关于开展2023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722N/202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05 发布机构: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稿解读|《关于开展2023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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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与目的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做好粮食工作、保障粮食安全意义重大。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抓好夏粮收购,打牢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是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保障粮食稳定安全供给的重要举措。打好夏粮收购首战,事关粮食收储调控和市场平稳运行、事关种粮农民现实利益,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胸怀粮食安全“国之大者”,实干担当促进发展、践行宗旨为民造福的具体体现。关于开展2023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出台,目的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夏季粮油收购工作视频会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23年夏粮收购工作。

二、政策依据

2023年4月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相继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切实发挥政策性收购托底作用坚决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要严格执行质价标准,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拒收符合标准的粮食。

本通知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公布2023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关于2023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有关政策的通知》《山东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等规章、文件制定。

三、主要内容

1. 围绕“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扎实做好收购仓容准备、资金筹措、人员培训等各项工作,着力激发市场化购销活力。建立健全粮食收购市场化融资支持机制,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巩固提升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使用成效。

2. 认真抓好政策性收购,坚决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要合理布设收购网点,及时公布有关信息,做好收购准备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要严格执行质价标准,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拒收符合标准的粮食。要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政策性收购资金要及时足额供应,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3. 严厉打击涉粮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和粮食经营者合法权益。严肃查处未按规定告知、公示粮食收购价格,未及时支付售粮款,以及“虚假收购”“先收后转”“以陈顶新”“以次充好”“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涉粮资金监管,强化警示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