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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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3年,面对发展困难增多、下行压力较大的严峻形势,全市上下牢牢把握“发展、实干”和“以项目建设为纲”的工作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全力组织实施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各项重点工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态势。
(一)国民经济保持在合理区间运行。2013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801.2亿元,同比增长9.5%,总体保持在合理区间。农业生产形势稳定。粮食生产实现“十一连丰”。工业运行总体平稳。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3%。服务业占比不断提高。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9.3%,同比提高1.8个百分点。需求状况总体稳定。全市固定资产投资2078.5亿元,同比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47.1亿元,同比增长13.5%;外贸进出口总额90.1亿美元,同比下降5.6%。地方财政收入和城乡居民收入继续提高。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3.1亿元,同比增长7.1%;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51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932元,同比分别增长11.8%和12.6%。金融运行平稳。金融机构各项人民币存款余额3455.3亿元,同比增长9.1%;各项贷款余额2329.4亿元,同比增长10.1%。
(二)转方式调结构迈出扎实步伐。突出重点项目带动。组织实施总投资1370.6亿元的170个市重大项目,建设项目总体开工率达到100%,完成投资350亿元。大力实施“双轮驱动”,全年完成工业技改投资850亿元,同比增长21.4%,占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85%;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9.6%。不断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成功举办新材料技术论坛系列活动,新增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3家、企业技术中心12家,新认定市级研发中心148家。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扎实推进,实施节能改造工程项目132项,全面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目标。招商引资成效明显。实际到位外来投资283亿元;其中实际利用外资8.8亿美元,同比增长10.9%。
(三)区域战略带动取得积极成效。列入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启动实施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发展战略,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发展规划的意见》。积极融入蓝黄“两区”,5个项目列入2013年省重点建设和储备项目,3家企业列入省重点企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大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力度,建立长期稳定的生态补偿机制的决议》要求,编制和实施了《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策划实施212个扶贫开发和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经济项目。
(四)各项重点改革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进各项重点改革任务。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启动实施建设项目“联审代办”和“一费制”。融资平台建设进展顺利。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顺利完成公司制改造,挂牌企业达到291家,直接和间接融资超过100亿元;高新区和市城市资产运营公司共33亿元企业债券获准发行。深化市以下财税体制改革,启动实施“营改增”试点。组建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成了市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市35%左右的农村家庭承包土地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
(五)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围绕打造“新淄博、大都市”目标,新区建设力度加大。文化中心D组团全面竣工,金融大厦、资金清算服务中心、新区学校、云计算中心、新区水系(北段)等重点工程开工建设。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完成投资31.67亿元,新增、改造城市道路115.12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万吨/日。干线公路建设积极推进。G205改造示范工程等6个公路重点工程进展顺利;改造农村公路335.6公里。强化省、市级示范镇建设,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02亿元,财政收入增长30.5%。生态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全面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完成造林13.7万亩;新增园林绿地316公顷,改造园林绿地214公顷,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4.3%,森林覆盖率达到37%;以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契机,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重点解决了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城市出入口、干线公路和铁路沿线等环境问题。
(六)社会和民生事业全面进步。社会民生建设力度加大,民生建设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57%。就业和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3.84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72%。连续第9次调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043元;城镇居民、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基金分别提高到18万元和42万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30元,为2.91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取暖补贴911万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500元。加快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实施了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校舍安全工程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圆满完成“十艺节”我市承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统筹规划、同步推进了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完善等工作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在全省率先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26.3%。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扎实推进,继续保持多年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良好局面。扎实构建平安建设“三四二”格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43%、1.54%,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其他各项社会事业均取得了新成绩。
同时,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稳中回升的基础尚不稳固。需求增长动力依然不足,主要出口市场未有大的起色,外贸进出口形势仍较严峻。传统消费增速回落,新的消费热点不够突出。部分行业生产经营困难,处于微利薄利甚至亏损状态,效益增长、财政增收等面临的压力依然较大。二是推进转型升级的任务十分艰巨。服务业所占比重依然偏低,产业结构仍然偏重。传统产业发展的惯性较强,新增产能中传统产业占比偏高,化解过剩产能需要一个较长过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偏小,占比偏低。三是资源环境约束持续增强。能源结构不够合理,煤炭消耗占比偏高,SO2、氮氧化物排放绝对量大,雾霾天气经常出现。主要河流水质稳定达标的压力仍然较大。四是体制机制障碍依然较多。市场主体活力仍显不足,资本等要素市场发育仍不充分,要素供应持续紧张,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渠道窄问题仍未有效缓解,金融风险防控形势也较为严峻。另外,在经济形势比较严峻的情况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压力加大,就业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
二、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14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2014年的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与时俱进地丰富完善发展实干和以项目建设为纲的工作导向,着力做好“加、减、乘”三篇文章,在持续增长中打好转方式调结构攻坚战,着力激发市场活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左右,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1%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左右,进出口总额增长10%左右,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左右,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均增长10%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4‰以内,全面完成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
(一)着力深化各项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市实施意见,坚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中心,统筹推进各项重点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做好“十二五”规划的中期评估和“十三五”规划编制的前期研究工作;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推进简政放权,把拟县化管理、扩权强镇等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全面落实好《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为市场主体提供最优服务。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落实好支持民间投资77条实施细则,建设好市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加强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及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健全预算执行监控制度;落实好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推进“营改增”试点扩面。进一步完善市以下财税体制。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积极推进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做大做强,努力打造全省性的股权交易市场和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探索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大力加强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加快建立面向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及重大项目建设的政府性担保体系。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年内基本完成;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年内完成土地流转面积5万亩。深化资源性产品等价格改革。
(二)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切实增强内生发展动力。集中力量做好“加、减、乘”三篇文章,通过加法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通过减法拓展上新创新空间,通过乘法培植新的重大增长极,加快构筑新的产业竞争优势。一是加大工业转型升级力度。加大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力度。组织实施主导产业升级改造计划,突出抓好100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力争“十二五”期间全市技改投入突破3000亿元。继续加大对“双500强”企业的扶持力度,促其加快发展壮大。做大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新材料、精细化工、新医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汽车及机械装备、电子信息六大比较优势产业,着力培育先进陶瓷、稀土材料、新能源汽车等20条高新技术产业创新链,组织实施总投资630亿元的107个新兴产业项目,力争新兴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继续淘汰落后产能。依法有序淘汰电力、建陶、冶金、水泥、造纸、印染等行业的落后产能,继续关停一批高污染、不安全的“土小”企业;推进部分传统行业企业向外转移,抓好印尼淄博工业园、石嘴山淄博工业园等一批市外、境外园区的规划建设,拓展发展空间。二是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围绕推动经济结构由“二三一”向“三二一”转变,进一步完善政策,优化环境,创造优势,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确保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以加快建设鲁中物流“旱码头”、区域性金融中心及有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旅游目的地城市为目标,大力发展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工业设计、信息咨询、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服务业,落实好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突出抓好154个总投资1551亿元的市级服务业重点项目;加快企业非主营业务剥离,力争取得新突破。三是促进农业现代化。实施粮食增产科技集成推广工程,继续推进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项目建设,抓好临淄区、桓台县等6个区县32个粮棉油“十、百、万”高产创建示范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提升工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业经营体系创新,鼓励农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创新发展,年内新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00家。四是搞好重点产业功能区规划建设。把重点产业功能区规划建设作为发展新兴产业、优化产业布局的战略平台,进一步完善功能区规划,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启动相关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研究细化产业功能区开发建设的有关政策,增强功能区的吸引力和承载力。
(三)继续增加有效投入扩大市场消费,增强需求拉动力。继续把扩大内需作为稳增长、调结构的主要动力,努力保持投资稳定增长,积极挖掘消费潜力,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一是继续增加有效投入。坚持投速、投量、投向、投效的合理统一,保持投资的稳定增长,带动结构优化和产业转型。突出抓好209个、总投资1737亿元的2014年市重大项目,统筹推进服务业重点项目、工业重点项目、城建重点项目建设,保持投资的合理强度。切实把好投资准入关口,严格控制新上“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优化投资结构。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力争出台《淄博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效率和投资效益。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落实招商政策,改进考核办法,重点抓好产业链招商、现代服务业招商和产业园区招商,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力争全年实际外来投资增长45%以上。二是积极扩大消费需求。扎实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出台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总体规划及配套政策,推动家政服务公共平台、农产品交易平台、网络零售配送平台等电子商务发展。继续实施“早餐示范工程”,提高服务网点和经营网点社区覆盖率。继续扩大农村消费。继续推进肉菜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努力实现对全市肉菜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全程监控。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三是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积极优化外贸出口结构,提高机电、高新技术和服务贸易出口比重,增强出口竞争力。扩大先进技术、重大装备、关键零部件和战略物资进口。全面落实促进贸易便利化、推动进出口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做大做强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纺织服装和有机农产品等特色出口基地。支持淄博保税物流中心向综合保税区提升。抓好“山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立足境外“三园区、两中心”项目,不断优化“走出去”海外布局,加快建设境外资源“供应基地”,重点推动宏达矿业秘鲁邦沟铁矿、金顺达澳大利亚锑矿、耀昌集团智利铁矿石开发等重点境外资源开发项目。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加快培育本土跨国公司。
(四)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打造创新型城市。把创新驱动作为转型发展的强大引擎,加快科技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品牌创新、经营业态创新,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一是加强创新体系和平台建设。加强对国家、省、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的培育工作,促进各类创新平台科学、规范、高效运行。整合创新资源,引导技术、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向“双500强”企业和20条高成长产业链集聚,突出企业在技术决策、研发投入、产学研合作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着力培育提升一批国家级、省级企业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切实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引导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争重点企业研发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4%以上。二是强化成果转化应用。实施“产学研111工程”,加强与本行业领域前沿的重点院校联系合作,将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向纵深推进。发挥淄博高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着力建设好新材料等开放式创新中试基地和齐鲁科技园等孵化器,加速重大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扶持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做大做强,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对创新市场的推动作用。三是着力加强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出台我市《关于支持留学人员来淄创业的意见》,吸纳集聚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做好2014年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引进海外优秀人才“515”计划。
(五)充分释放区域发展政策红利,推动区域经济高效发展。抓住我市列入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和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发展规划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机遇和政策利好,积极开展区域合作,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力。一是积极推进重大区域政策的争取。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老工业城市强化生态文明、加快内涵发展打造机遇和平台。做好国家滞缓衰退型老工业城市争取工作。利用好淄川区资源枯竭城市和沂源县沂蒙革命老区国家政策和扶持资金,借力促进产业升级和城市转型。二是积极融入“两区一圈”发展战略。围绕“蓝黄”两区和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建设专项资金安排的重点方向和投资领域,策划争取一批项目列入“两区”和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建设专项资金扶持范围。抓住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完善交通体系建设机遇,有序推进G20青银高速扩容、G25长深高速高青至广饶段等重点交通项目建设。抓住创建省会城市群旅游联盟平台的契机,推动我市旅游业与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旅游业融合发展。协调做好圈内7市旅游消费一卡通、各市旅游年卡、园林年卡的发行工作。加快发展乡村旅游。三是推动县域经济科学发展。继续下放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落实区县税收增长返还和奖励政策,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发展的支持,推动“倍增板块”巩固或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振兴板块”尽快走上协调健康发展轨道,“跨越板块”实现大幅度位次前移。加强区县之间交流合作,探索建立区县合作平台和机制,积极探索发展“飞地经济”。完善县域科学发展综合评价及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六)积极推进城市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一是以新区建设带动城市现代化。突出新区建设的龙头带动作用,全力实施总投资344.58亿元的66项新区重点建设项目,加快文化中心、商务中心、黄土崖湿地公园、齐盛湖公园等重要区块的规划建设进度,完成资金清算服务中心、新区水系及新区路网工程,完成金融大厦、消防调度指挥中心、新区学校、云计算中心等项目主体工程,开工建设齐悦小学、中心医院西院区等教育、卫生重点项目,推进万达城市综合体、宏程国际广场等招商引资项目尽快落地。继续加大中心城区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抓好联通路东延、东四路北延、中心城区排水设施改造等市政设施建设项目。高水平构建城区间路网、绿色长廊和生态水系,增强中心城区与次中心城区、县城的有机联接。二是加强城乡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S102济青路改建等骨干交通项目的前期工作,抓好S332韩莱路等一批骨干路网改造工程。继续做好轨道交通规划编制等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寿平铁路桓台段、晋豫鲁铁路沂源段建设及辛泰铁路淄博段电气化改造。抓好引太入张调蓄工程、淄博第一、第二环保热电厂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三是积极推进省市级示范镇建设和发展。按照小城市的标准抓好17个省市级示范镇建设,加大改革创新和政策支持力度,加强示范镇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继续实行示范镇挂包帮扶制度、联系人制度等推进机制,确保示范镇建设发展走在全省前列。积极稳妥地推进旧村改造和合村并居,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功能,提升农村社区建设水平。
(七)大力加强生态建设,积极推进绿色发展。坚持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三城同创”,全面推进生态淄博建设,努力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一是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突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加强对电力、钢铁、焦化、水泥四大燃煤行业的深度治理,打好重点燃煤行业综合整治、扬尘污染治理、黄标车淘汰报废、露天矿山整治四场攻坚战,在建成区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确保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SO2、PM10、NO2、PM2.5年均浓度比上年分别下降10%、10%、15%和10%。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和人工湿地建设改造,严禁污水直排河道,确保主要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强化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联合执行机制,对偷排、偷放、违规建设、严重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惩重罚。二是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健全节能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区县、部门和企业目标责任和考核奖惩制度。实施电机效能提升、炉窑节能改造、系统节能改造及太阳能光热工程等“四大节能工程”。围绕石化、建材、冶金、纺织、装备制造、新能源、新医药等重要行业,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工业体系示范模式,推动循环经济向流通、消费各环节发展,积极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实施自愿性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加快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促进博山机电泵业制造、桓台新能源产业、周村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发展壮大。三是积极开发利用新能源。合理规划项目布局,推进风能、太阳能发电等项目建设,实现我市可再生能源利用领域新的突破。加快推进中广核博山岳阳山等3个风电项目建设工作,争取天润淄川摘星山等2个风电项目获得核准。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的推广和应用,加快推进淄博高新区50MW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建设,确保工程于2014年年底前完成。加快淄川浩源二期项目和淄博环保能源在淄川区昆仑镇异地扩建项目的推进工作。四是继续加强生态建设。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抓手,大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继续推进新区景观水系工程北段建设,做好主城区及周边区域水系专项规划,提升“清水润城”的层次水平。启动孝妇河沿岸绿化、青年公园改造、花山提升改造等绿化重点项目建设,新增园林绿地面积300公顷以上。加大对水土流失、破损山体等生态脆弱区和退化区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农村地区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和养殖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对湿地的保护和管理,加快编制全市湿地保护与管理利用总体规划及文昌湖国家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申报和创建红莲湖、千乘湖、太公湖、柳泉湿地四家省级湿地公园;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抓好博山区山头街道乐疃村等4个全国“美丽乡村”创建试点乡村建设。
(八)统筹发展社会民生事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实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落实创业创新和以创业带就业、以培训促就业等各项政策,完善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力争年内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万人,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8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提高社保、低保待遇水平,年内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2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700元。继续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力争年内建成保障性住房10000套。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继续全面实施十万农户脱贫奔康工程;年内再解决1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运行机制,完善第一批临淄区、桓台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开展第二批高青县、沂源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健全完善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办医,引导健康服务业加快发展。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启动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和职业教育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快文化体制改革,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积极组织参赛山东省第二十三届运动会。加强价格监测监管,构建稳控物价长效机制,稳定物价水平。全面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建立完善市、县、乡监管机构,建立严格的食品药品全过程监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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