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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关于促进“十三五”农资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16-04-01 15:06:27 浏览次数: 字体:[ ]

                                         淄博市发展改革委   淄博市供销社

 

根据省发改委、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开展促进“十三五”农资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市组成调研组深入各区县、乡镇和农村,采用多种形式开展调研活动,调研情况如下:

一、农资流通体系发展现状

(一)主要农资的产销量、流向及进出口情况

 1、农资产销量情况。我市现有乡村人口达273万人,其中从事农业生产人员160万人;农用地在42万公顷左右,粮食产量在175万吨,蔬果产量230万吨,园林水果产量102.71万吨;近年来,我市耕地面积基本保持在21.1万公顷左右,粮食及各类农产品产量也基本稳定。“十二五”期间我市农资平均生产产量,化肥、农药、农膜分别为37.54万吨、3.98万吨和4.84万吨。2015年我市农资总销售额12.56亿元,同比增长8.37%;其中化肥销售37.85万吨,农药销售3929吨,农膜销售1371吨,2015年末农机具总值达34.8亿元,共有各类农机械机具54万余台,总动力达到370.7万千瓦。(详见表1、2)

           表1 淄博市2010-2014年农资产量

耕地面积

(万公顷)

粮食

(万吨)

化肥

(万吨)

折纯

农药 (万吨)

农膜 

(万吨)

2010

21.22

175.45

27.36

3.5

11.8

2011

21.17

177.57

53.62

6.7

1.05

2012

21.2

177.91

41.02

6.12

4.3

2013

21.1

158.71

16.29

0.62

1.58

2014

21

173.59

49.43

2.94

5.46

           

           表2  淄博市2010-2014年农资使用量

化肥

(万吨)折纯

种子(万吨)

农药(吨)

农机具

(万台)

农膜(吨)

小麦

玉米

2010

9.87

1.37

0.48

6420

18.87

1.05

2011

9.8

1.38

0.47

6060

19.02

1.03

2012

9.91

1.35

0.46

5958

19.95

1.05

2013

9.8

1.34

0.47

5737

20.54

1.05

2014

9.78

1.30

0.47

5580

20.69

0.86

 2、农资流向和进出口情况。近几年,我市生产的粮食、化肥、农药和农膜首先满足本市农业生产需求,剩余部分销往省内、国内;消耗和存量的农机具主要来源于省内其它地市供应。农资的进出口情况调查没有详细的统计和记录,数据可查的是我市农副产品的进出口,具体数据见表3:

        表3  淄博市近年来农副产品进出口总值

                                 单位:万美元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总  值

129103

157655

158280

159684

148076

出口额

122305

149657

150416

153859

143619

进口额

6798

7998

7864

5825

4457

    

   (二)农资管理体制和流通组织体系情况

    1、体制改革迈出重要步伐。一是社有龙头企业快速崛起。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社有企业积极推进产权多元化改革和兼并重组,进一步优化了社有资本结构和布局。一些农资企业实行了经营者持股等激励制度,进一步转换和激活了社有企业的经营机制。二是企业市场地位稳步提升。农资企业在市场开放条件下抢抓机遇,主动参与竞争,实行跨区域经营,市场占有率不断巩固和提升。供销系统化肥、农药销售量占全部使用量的70%。三是经营产业链条逐步延伸。众多农资经营企业打破原有的经营范围限制,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延伸产业链条。实行产供销一体化的发展模式,形成了纵向多元化发展格局,企业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提高。四是基层社实力稳步提升。一大批基层社通过盘活资产,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成为县域流通服务网络中连城带乡的重要节点。 

    2、流通组织体系日臻完善。一是培植壮大农资龙头企业。通过改革、扩股、恢复等方式,我市先后发展了淄博沂河源农资连锁公司、淄博天虹农资公司、高青庆丰农资公司等9家农资骨干龙头企业,建设了10个配送中心;年供应化肥23万吨,农药1500余吨。淄博众得利集团2015年投资130万元建设了临淄区为农综合服务中心大厅和八大业务功能区,实现年销售化肥6万余吨。龙头企业的发展为我市农资流通体系建设完善奠定了基础。二是建立健全镇域直营连锁网络。各农资龙头企业依托各基层供销社在镇驻地建设200余个农资直营店,直营店完全接受总部的工作部署,货源配送比例100%。淄博沂河源农资公司在沂源境内建设直营店20余处,覆盖了乡镇驻地、农业大村、农作物连片种植区,其中沂源县鲁村镇直营店每年销售化肥1500余吨,农药30多吨,被市供销社授信为“淄博供销.诚信农资”门店。三是积极扩大加盟覆盖率。依托57个乡镇基层社,我市在沂源悦庄、博山池上、高青黑里寨等地发展了1000余个农资门店(加盟门店),年供应化肥15万吨,农药1900吨。同时基层社积极牵头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发展壮大基层组织体系。2013年5月,我市首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淄博博山希珍农产品专业合作联合社在博山工商分局登记注册。目前全系统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达到1609个,为社员提供化肥、农药等农资送货上门,方便社员农资购买。四是实施“社村共建”,建立农资直供点。根据市委办公厅2015年底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社村共建”工作的意见》,我市发展社村共建村(社区)到800多个,建农资直供点200余个,直接服务于村民,实现年直供化肥10万吨。

   (三)农资流通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及综合服务情况

    1、基础设施。“十二五”期间,我市投资1亿余元,建设6万平方米的农资配送中心,3万平方米的经营网点。目前已经实现总储量10万吨,其中化肥8万吨,种子1.85万吨,农药1000吨,农膜500吨。购置了一批现代规模化农用机械,购买或整合有人驾驶植保飞机15架,现代化智能配肥机8套,测土配肥仪器5套,大型收割机械1万台,自走式喷药机60台,年实现规模化服务面积191万亩。

     2、信息化建设。以农资龙头企业为依托,发展提高我市农资流通信息化建设水平。目前,各龙头企业都有自己的信息网站,在网站上宣传推广自己企业品牌,推出商品目录和服务内容。淄博天虹农资公司投资建设了淄博市高毒高风险农药储备中心和配送中心,完善了高毒高风险农药流向安全网络追索系统。高青家得利商场的网络销售平台,在县内销售化肥600余吨。沂源县的土壤化肥标准化检测化验室、为农服务中心,服务功能齐全。乡镇直营店设立了二级配送站和技术服务站,配备了相关土壤检测设备,承担辖区的支农服务工作,这些设施和信息服务得到了广大农民认可,方便购买放心农资商品,同时也及时解决了农民在实际农业生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3、综合服务。首先,建立了12家为农服务中心,200余家农资技术服务站,引进和培养农资技术服务人员50余人,经常深入基层农村和田间地头,解答农民提出的农资使用技术问题,检测土壤肥力,分析病虫害发生原因和诊治办法,引导农民合理施肥,科学用药。其次,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200余期,培训农民2万余人,让广大农民掌握农业生产技术,熟悉化肥的使用特点和农药的配水比例,避免农民因人为因素造成肥害药害。第三,我市21家农资服务单位积极开展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农民依托农资公司和基层社,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农业生产,如桓台县供销益农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购置、整合植保飞机10余架,积极进行跨区飞防作业,目前已在本地、平度、高密、新疆、湖南等地实现飞防作业面积80万亩,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迈出新步伐。

 二、我市农资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设施薄弱,服务和管理能力不强目前不少农村农资门店的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陈旧,电子信息、冷藏等设备设施不完善,服务功能单一,缺乏信息服务、质量检测、交易结算、垃圾处理等配套服务设施。部分农村市场的管理比较滞后,重收费、轻服务现象突出,沿街为市、占道为市的现象比较普遍。单纯“一买一卖”的农资经营模式没有从根本改变,靠服务赢得市场,靠技术推进工作力度不够。对化肥等重要农资未来价格走势预判不准;业务流程,销售网络,成本控制管理还不够灵活;对目标市场变化反应还不够及时。农资市场牵扯面很广,涉及的管理部门也多,虽然近几年来工商、质检、农业等部门不同程度的加强了管理,每年组织开展 “放心农资进村入户”、“百日市场整顿”等主题活动,但从基层的反映来看,这些活动都只停留在宣传和造势上,缺少实打实的整治手段和措施。相关部门各施其政,缺少沟通和配合,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供销社系统作为最大规模的农资经营单位,只有管束系统内的经营户,对其它众多的网点则无能为力。

 (二)区域布局需优化,规划建设相对滞后。目前城市商业网点布局已经制定了整体规划,但由于对农村流通体系建设缺乏足够的认识,重视不够,造成农村商业网点整体规划缺失。随着城市化进程建设的加快,农资市场流通体系普遍结构性矛盾突出。市场建设还存在建设不足,缺乏整体规划布局。供销社历来是经营农资的主渠道,通过50多年的发展,比如扶持龙头企业,组建协会,成立配送中心,推行连锁经营等,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自上而下的经营服务网络,积累了一定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深受农民群众的认可,但也存在创新力不足、发展不平衡的现象,还没有与当前新常态农村经济形势深度融合。

   (三)资金易短缺,农资经营者队伍素质较低。在资金方面,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大、收益小且周期长,后续管理也需要投入,缺乏建设资金制约了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发展,在发展中遇到的最大难题是资金短缺。一方面,行业利润薄,规模化经营是企业实现“低成本、高利润”的重要保证之一,而规模化经营要求必须投入大量的资金;另一方面,由于农资生产的常年性和农资消费的季节性特征,为保证市场稳定供应,流通企业必须实行大规模的“淡储旺销”;大规模的“淡储旺销”导致存货占用流动资金量大且周期较长,并且企业规模越大,其承担的淡储任务可能越重,造成企业资金困难。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由于农资经营网点大多数是批发企业的加盟经营业户,从业人员基本不具备专业知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不强,趋利的商业价值取向导致经营中有夸大宣传等不良现象。

        三、“十三五”时期建设思路及目标、措施建议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5〕16号)以及市委、市政府淄发[2015]7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大局,发挥我市供销系统优势,突出我市特色,创新发展理念,聚力农资行业基层基础,做强便民惠民、规模化服务、网上供销三个品牌,全面深化综合体制改革,努力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

   (二)发展目标。“十三五”期间,全市农资供应将实现12亿元,其中化肥37万吨,农药2900吨,农膜1300吨。规划建设区域为农服务中心60个,年规模化服务面积达到200万亩以上。突出抓好重点建设项目,带动全市农资系统改革创新发展,努力把我市供销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三)体系建设的措施建议。一是尽快制定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总体规划。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全面调查,为出台政策提供依据。制定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将农村商业网点规划与城市网点规划统筹考虑,纳入整体规划,实现城乡一体,合理布局,协调发展。二是健全完善农资现代流通网络。优化流通设施区域布局,推进“布点、连线、织网”工作,重点在乡镇建设直营店,在村居发展便民店,五年内新发展农资直营店、连锁店达到400余家,村级加盟店、自营店达到1000家以上。整合现有资源,优化布局,完善农资终端销售网络。推动市县农资龙头企业采取参股、合作、加盟、特约经销等方式,参与乡镇基层供销社农资示范直营店建设,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方式降低交易成本。并依托和发挥示范店资金、渠道、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引领和带动农资流通服务网络建设。三是以项目带动农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资行业转型升级。重点推动淄博众得利集团、淄博沂河源农资、淄博天虹农资公司等社有企业集团化发展、集约化经营、规模化扩张。推进物流配送体系升级改造,重点抓好众得利的化肥直供和飞防业务、桓台联华农资统防统治,高青庆丰农资公司的种肥同播,聚力培育农资连锁配送现代化物流配送中心,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升物流专业化水平。四是大力推进农资经营服务模式创新。依托桓台益农、临淄齐民旺等规模化服务企业,做大做强益农航空公司、齐民旺植保飞防队,努力打造全省一流、全国知名的飞防作业服务中心和技术服务网中心。以大田作物统防统治为切入点,加快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围绕耕、种、管、收、加、贮、销等农业生产环节,大力推广“保姆式”“菜单式”等多种形式的土地托管和服务模式,“十三五”期间,年规模化服务面积达到200万亩以上。发挥我市供销社组织和经营优势,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加快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农资服务体系,规范企业管理,提升经营服务水平。五是整顿行业秩序,推动有序竞争。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以“规范渠道、规范管理、规范品牌、规范标准”为重点,采用连锁经营方式,对农资进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把目前分散经营的各级网点连接起来,以降低采购成本,增强平抑市场价格的能力。加强对农资流通渠道的严格监控,取缔无证经营,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的责任,理顺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关系,制定实施明确具体的市场管理制度,建立工商行政执法与其他行政监管执法机关紧密配合协作的工作机制和构建农资打假和监管长效机制。六是提升农资行业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进农资诚信体系的建设加快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逐步推行农资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和分类监管,充分发挥信用信息的监督、警示、规范、引导作用,促使农资市场主体健全进销货台账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和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提高企业和行业的自律能力。在农资营销上,依托供销社实体网络优势,以信息化改造提升基层农资网点,采取“实体+网络”相结合的方式,推动经营网络与电商平台对接,促进线上线下有机融合。到“十三五”末,各区县供销社均建有线上电子商务交易网点,并积极与全国总社“供销e家”和山东供销京东电商平台对接,聚力打造“网上农资”。通过新技术手段对行业加以规范,进行信息化管理,更好地提升农资流通行业运营效率和运营质量。七是加强宏观指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指导和帮助农资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推动农资市场规范管理。研究进一步减轻农资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税赋负担的政策措施,简化企业证照办理手续,放宽市场准入,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大政府投入,在公共资金预算分配方面,向农资行业投入倾斜,加快农资基础设施建设的速度。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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