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正式印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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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6日,为深入贯彻落实淄博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由淄博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完成的《淄博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 《规划》根据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按照“1+1+5”和“13·74·81”总体发展框架体系(“1+1+5”即一个实施意见+一个战略规划+五个工作方案;“13·74·81”即一个发展目标定位和三步走战略、七大类型区和四类形态、八大乡村振兴行动和一百个左右重点工程项目),对淄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总体设计和阶段谋划,细化实化工作重点、政策措施、推进机制,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走在前列。《规划》基期为2017年,规划期限为2018-2022年,远景谋划到2050年。 《规划》除前言外,共11章、40节内容。第一章到第二章:规划背景和总体要求。主要是系统阐述乡村振兴重大意义,科学分析研判重大机遇和挑战,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发展目标,设计了30项具体指标。 第三章:实施城乡空间优化行动,塑造乡村振兴新格局。提出构建“城区(县城)-重点镇-一般镇-中心村(农村新型社区)-基层村”五级城乡居民点体系。加快县城、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重点推进2个国家级特色小城镇、6个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培育11个镇区人口超过5万人的小城镇,培育一批人口规模3000人以上的农村新型社区。划分全市乡村发展七大类型分区,其中:城市组群发展区包括张店、淄川、博山、周村、临淄、桓台、高新区、文昌湖、经开区等城区和近郊区域,这一区域城镇化进程快,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主体区域,重点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村庄撤村建居,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积极推进特色二产、商贸物流等三产发展,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率先实现乡村振兴。城乡联动区包括沂源、高青城区以及朱台镇、马桥镇、东里镇等近郊区域,这一区域距离淄博市中心城区较远,但能够充分发挥县城及经济强镇的辐射带动作用。重点加快城中村、镇中村改造,稳步推进城郊村、镇郊村撤村建居,以产业园区、小城镇和安置新村等为载体,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安居和转移就业,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精致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产业。平原农业区包括高青、桓台、临淄北部区域,这一区域以农业发展为主,重点加快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提升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水平,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打造高效粮食基地和特色农业基地,走现代高效农业带动的乡村振兴道路。低山丘陵区包括淄川东部、博山中南部、沂源东西部及临淄南部,这一区域以低山丘陵为主,重点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有机农业、乡村休闲旅游等经济产业,走多元推动的乡村振兴道路。黄河滩区主要是高青沿黄河区域,重点对17个村进行迁建安置,依托经济园区、农业龙头企业、特色加工业促进群众就业创业。文化发展区包括新城镇、王村镇、南郊镇、石马镇、八陡镇、源泉镇、青城镇、齐陵街道、齐都镇、洪山镇、齐长城沿线村庄,是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集中区域,重点推进镇村联动、文旅融合发展及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提升文化旅游业发展档次和水平,形成文化引领型的乡村振兴模式。生态功能及旅游度假区包括淄川太河镇、博山原山、鲁山区域、沂源织女湖、桓台马踏湖、高青温泉慢城,这一区域重点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推进景区和村庄一体规划,一体建设,统筹谋划设施配套和旅游业发展布局,实现景村融合联动发展。统筹考虑村庄人口规模、发展基础、服务功能等因素,将市域村庄分为示范引领型、特色保护型、改造提升型、搬迁撤并型四类村庄发展形态。其中:示范引领型村庄指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公共服务功能完善、村容村貌整洁有序,房屋建筑特色鲜明,农村环境优美宜居、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乡风习俗文明健康,特色产业优势明显,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人口和产业吸纳能力强,农民生活幸福指数高的村庄,数量约占全市村庄数量的21.9%。特色保护型村庄指文化资源丰富、自然风光独特、村庄风貌突出、产业特色较强的村庄。重点推进历史文化名村、古村落、古建筑、古遗迹、古街巷、古树名木等的保护,传承展示传统民俗和历史文化。充分利用山景、水景、红色景观等资源,打造生态特色村。发展特色农业、手工业、商贸流通业、生产性服务业等特色产业村庄,数量约占全市村庄数量的10.9%。改造提升型村庄指产业基础薄弱、生产生活条件一般、空心化严重并将持续存续的村庄。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激活产业、优化环境,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对残旧房屋、废弃宅院等进行合理利用,数量约占全市的56.8%。搬迁撤并型村庄指列入城中村改造或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计划的村庄、位于黄河滩区、库(湖)区、采煤塌陷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特殊区域的村庄以及不具有保留价值的空心村等。重点通过易地扶贫搬迁、生态宜居搬迁、农村集聚发展搬迁等方式,统筹解决村民生计、生态保护等问题,数量约占全市的10.4%。 第四至八章:围绕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提出具体措施。第四章产业振兴方面:实施产业融合提质行动,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将全市划分为北部高产高效农业区、中部休闲观光农业区和南部生态有机农业区等三大农业产业功能区。以“名、优、稀、特、高、新”为目标,将农业发展分为粮食种植型、蔬菜生产型、畜禽养殖型、林果栽培型和休闲旅游型等5种类型。强调“一村一品”培育,围绕种养殖业、手工业、商贸流通业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强村。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到2018年底,全市完成135万亩小麦、130万亩玉米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到2020 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06.8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273.10万亩。在粮食主产区组织实施绿色优质高效粮食创建活动,建设粮食攻关区、示范区、辐射区。发展高效特色农业,做强粮食、畜牧、蔬菜、林果等四大主导产业,扩大优质专用小麦、玉米种植面积,大力发展沂源红苹果、临淄蔬菜、博山猕猴桃、淄川富硒农产品和高青五彩农业等高效特色农产品。发展生态高效循环畜牧业,到2022 年,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80%。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0年,全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00.4万亩。到2022年,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5以上。深化农业科技展翅行动,重点抓好临淄区现代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和桓台县精准农业试验示范区建设。到2022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8%以上。提升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大力发展智能化、高端农机装备,到2022 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5%。围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谋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生态农业、现代种业等重点工程210项。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谋划农业“新六产”发展重点工程232个。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到2020年,培育电子商务示范镇20个、电子商务示范村100个,培育农业电商企业50家;到2020年,打造12个乡村旅游集群片区、15个乡村旅游园区和齐长城旅游体验长廊。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到2022年,全市村级集体农民合作社达到全覆盖,家庭农场达到1800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达到220家。加强农产品质量品牌建设,到2020年培育15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100个企业产品品牌。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到2022年,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达到69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蔬菜标准园、果品标准园、优质鱼养殖基地等农产品种养基地总数达到150家,蔬菜、果品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程度达到80%以上。大力发展“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到2020年全市“三品一标”产地认定面积占食用农产品产地面积的比率稳定在60%以上。谋划质量品牌建设重点工程37项。第五章人才振兴方面:实施育才留才引才行动,释放人才引领新效应。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全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000人以上,到2022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万人,培训农村从业人员15万人次以上,5年内对市基层农技人员全部轮训一遍。加强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建设,加大现代农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实施新乡贤培育与成长工程。第六章文化振兴方面:实施文化传承兴盛行动,换发乡风文明新气象。深入开展乡村文明行动,组织实施“铸魂强农”工程,深化“四德工程”建设。到2018年底,各区县建成一处区级公益性公墓,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全市85%以上的村镇达到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创建标准。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强化以齐文化为代表的文化传承创新。加强乡村公共文化建设,到2020年实现市、区县、镇、村四级“文化云”全覆盖。第七章生态振兴方面: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打造生态宜居新风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垃圾、污水和村容村貌整治提升为主攻方向,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从2018年起,每年集中打造示范村和特色村100个左右、重点村1000个左右,到2020年全市所有村庄普遍完成第一轮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培育示范村、特色村300个左右。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活动,集中打造在省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美丽乡村精品村40个,美丽乡村精品线路32条,到2025年,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全部建成美丽乡村。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到2020年,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建立科学施肥管理和技术体系,到2022年全市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实施生态修复与建设重大工程,推进12处国家级和省级湿地公园建设,2020年前全面完成全市废弃矿坑生态修复绿化任务。第八章组织振兴方面:实施基层治理提效行动,构建乡村治理新秩序。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农村“头雁”提升行动、后备力量“育苗”工程,利用三年时间市县两级分别选树200个市级、500个县级过硬党支部建设先进典型,定期推选宣传一批“乡村振兴好书记”。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倒排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到2022年,五星级村党组织达到40%以上,基本消除二星级以下村党组织。全面推行农村党员干部进党校、县级以上党校送学下乡制度,5年内农村党员干部全部参加一次县级以上党校组织的培训。完善乡村自治体系,积极稳妥地推动多村一社区体制改革。健全乡村法治体系,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推进平安智慧乡村建设。优化乡村德治体系,深入开展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让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 第九章:实施农村民生提升行动,拓宽共同富裕新道路。完善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全部通公路,农村公路列养率保持100%。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提高城乡电力保障均等化水平,实现燃气镇镇通。推进“光网乡村”“无线乡村”工程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地区光纤宽带网络、4G网络全覆盖。健全优化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打造“15分钟健康服务圈”。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聚焦南部山区、太河库区、黄河滩区等重点区域和特殊贫困群体,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2018年基本完成脱贫攻坚任务,2019年巩固提升,2020年全面完成。高质量促进就业创业,到2022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28∶1以内。 第十章:实施体制机制创新行动,激发乡村振兴新活力。加速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有序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城乡要素双向合理流动。构建农村内生发展机制,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积极探索农村空闲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退出和内部流转机制。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分类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2020年全市涉农镇为农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强化资源要素支撑保障,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健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拓展资金筹集渠道。 第十一章:强化战略实施保障,推动乡村振兴有序进行。主要强调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和保障措施,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市、区县、镇分别建立乡村振兴领导组织体系,村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实现市、县、镇、村四级联动共同推动全市乡村振兴建设事业。构建合作共建机制,带动开展村企共建、部门联建、群团参建。完善环境保障机制,优化乡村振兴政策环境,强化典型示范带动,提升法治保障水平,推动乡村振兴健康有序进行。建立规划实施机制,强化市级规划的指导引领作用,指导区县科学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切实将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任务具化、细化到村,以市县两级规划共同实现全市乡村振兴“一村一策”总要求。各相关市直部门根据分工,每年研究制定乡村振兴年度工作计划,具化、量化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分解工作任务。建立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健全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把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成效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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