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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全面贯彻落实淄博人才新政23条

发布日期:2018-02-12 15:40:27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淄博人才新政23条)出台以来,市发改委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开展摸底调研等基础性工作,研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年度人才工作计划和重点创新项目,策划储备拟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的平台基地,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努力在全市招才引智工作中走在前列。

围绕淄博人才新政23条实施,市发改委逐条细化落实,稳步推进创新平台建设等四大重点任务,集聚人才发展和科技创新强大动力,全力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和老工业城市转型发展实现新突破。一是加快培育更具竞争力的研发平台。淄博人才新政23条规定,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市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奖励。我委将积极加大申报争取和奖励扶持政策落实,力争2018年省级及省级以上平台至少新增3家,且获批数量在17市中列前6位。二是推进“四大”招引工程成果落地生效。淄博人才新政23条规定,对整建制引进的国内外高等院校、国家级科研机构,给予不低于1亿元支持;对国内外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世界500强企业等在淄设立或共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淄博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总部或研发机构,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的,给予最高5000万元支持。我委将继续加大衔接,推动中国钢研集团淄川区产业基地及高新区研究院、产业基地、中试基地等基础设施建成使用,加快推动与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合作项目,争取年内合作落地。三是切实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淄博人才新政23条规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市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和50万元扶持。我委将持续推进张店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和周村区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山东黄三角物联网产业园省级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争取获批新的双创示范基地,突出抓好创新平台布局、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等重点工作,为人才创业创新提供沃土。四是加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支持淄川区、博山区、高青县、沂源县等4个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进一步发展,打造优势特色产业,争取获批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急需紧缺人才项目5个,县均支持项目个数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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