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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公布公交车季节性票价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21 14:07:15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对空调公交车实行季节性票价的通知》(淄价字〔2018〕95号)即将到期,为保持空调公交车季节性票价政策连续性,我委拟定了重新公布空调公交车季节性票价的初步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对重新公布的空调公交车季节性票价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月20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反馈。

联系邮箱:fgwjgk0533@zb.shandong.cn

 

 附件:《关于空调公交车季节性票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21日

 

关于空调公交车季节性票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关于对空调公交车实行季节性票价的通知》(淄价字〔2018〕95号)即将到期,为保持空调公交车季节性票价政策连续性,维护正常的公交运营秩序,按照价格管理政策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市空调公交车继续实行季节性票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现执行季节性票价的公交线路仍按现行票价政策执行,空调公交车空调开放期间执行2元/人.次,非空调开放期间仍执行1元/人.次;尚未更换为空调公交车的,仍继续执行1元/人.次。

2、公交车空调开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12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

3、继续执行现行的公交卡优惠政策:持普通IC卡乘车享受6折优惠;持学生卡乘车享受4折优惠;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伤残军人、离休干部、残疾人、退役军人等持卡免费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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