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策汇编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1 10:23:54 浏览次数: 字体:[ ]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淄博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政发〔202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淄博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淄博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24〕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序推进高水平工业技改、多领域装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高品质供给升级、高效能循环利用、全方位标准提升等六大工程,着力提升重点领域设备水平,畅通消费品更新换代链条,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5年,工业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达到35%;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3万辆以上,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基本淘汰;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拆解量达到3万辆,二手车交易量与新车销售比值达到0.8∶1,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8%以上;工业重点领域低于能效基准水平的全部完成更新改造,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进一步提高;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

二、实施高水平工业技改工程

(一)推动产业高端化跃升。对化工、轻工、建材、纺织服装、机械等重点产业实施分类改造提升,引导企业更新换代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发挥平台、协会等作用,组织开展技术改造对接活动。〔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县政府(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下同)负责落实,以下工作均需各区县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推动产业智能化改造。深入实施“工赋淄博”,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持续推动数字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积极争创5G工厂、数字领航企业,到2025年,培育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30个以上。鼓励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构建“智能制造装备—系统解决方案—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标杆工厂”递进培育体系。力争每年新增省级及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智能制造场景3家。(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推动产业绿色化转型。开展节能执法监察,严格落实电机、风机、泵、压缩机、电焊机、工业锅炉等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列出的淘汰类生产工艺装备,全面深入进行摸底排查,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严格按照设备淘汰目录和国家、省老旧装置整治有关工作要求,加快淘汰更新属于退出范围的老旧装置。在重点行业和领域积极推广先进适用节能降碳技术设备,持续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树立行业节能、节水标杆。支持生态工业园区、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到2025年,累计建成市级以上绿色工厂200家、绿色工业园区10个。(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实施多领域装备更新工程

(四)支持农业机械装备升级。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发展使用智能终端和应用智能作业模式,推进北斗系统和农业生产应用结合,推动市级农机购置补贴预警系统、农机作业调度服务平台建设。到2025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3%以上。推进粮食烘干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存量烘干设施装备,淘汰燃煤型粮食烘干设备,更新改造粮食烘干燃煤热源。(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五)推动交通运输设备转型。鼓励混凝土搅拌车更新时优先使用新能源车。加快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严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转入我市。积极推进电动、LNG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应用。(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六)加快住建领域设施更新。优化加装电梯办理流程,按照政府引导、业主自愿、规范安全的原则,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推动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隐患突出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借鉴吸收先进经验,稳妥有序开展供热计量改造。持续组织老旧管网等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提高供热效能。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实施公共建筑、老旧居民小区等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进公共供水厂及加压调蓄供水、城镇生活污水及环境卫生、燃气管道等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强化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补足配齐排水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物联智能感知设备,配套搭建监测物联网,实现城市风险防控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七)提升教育文旅设施水平。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围绕特色办学和学科专业建设目标,更新购置先进科研仪器设备和实训教学设备,改善提升办学条件。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及时置换淘汰老旧设备。推动索道缆车、轨道滑道、游乐设备、演艺设备、广播、影视、出版印刷等设备升级改造,推动房车、旅游车辆等旅游装备和数字文化新业态设备更新购置,加快文化、体育和旅游公共服务场所设施智慧化升级,依规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的淘汰、更新改造、完善提升等维护保养工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

(八)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实施医疗装备更新,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购置、更新改造。推进各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集约化建设卫生健康领域云、网等支撑资源,为全市医疗机构提供平台即服务层(PaaS)和软件即服务层(SaaS)服务,提升信创产品使用率。加快应用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辅助诊断等人工智能服务。推动病房改造,完善病房设备,优化病房环境,提升就医体验。加快推进淄博市公共卫生中心、心理卫生中心等项目建设和设备购置,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科学推动镇(街道)、村医疗机构服务升级,改扩建业务用房,实施村卫生室改造提升,优化硬件配备,鼓励中心村卫生室配置血分析仪、自动体外除颤仪、健康一体机等设备。2026年年底前,全市按照人口规划设置的村卫生室普遍实现“五有三提升”。(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四、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程

(九)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利用好各级政策,支持汽车以旧换新。对使用财政资金新增及更新的公务用车(特殊用途除外),100%使用新能源汽车。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每年举办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4场以上,其中下乡展销不少于2场。鼓励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乘用车、违规非标商用车,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局)

(十)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依托“山东省家电消费节”“淄博消费促进年”,支持开展家电消费促进活动。用好各级奖补政策,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线上线下以旧换新,鼓励企业采取让利方式对个人消费者交售空调、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电脑(限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其中台式电脑显示器与主机为一套)五类旧家电,并新购买上述品类一级、二级能效家电、绿色智能家电给予优惠。进一步完善售后服务网点,推动售后维修服务进社区、进商场、进平台,提升售后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十一)开展家装消费品换新。持续组织“家装消费季”“绿色环保装修进万家”等线上线下活动。鼓励家装生产、流通企业采取让利、补贴等方式,支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升级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餐饮场所无熄火保护功能的燃气灶具加装熄火保护装置或以旧换新。鼓励生产销售企业联合打造体验式交互式家居消费场景,推出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推动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为消费者体验绿色、健康、智能家居设计和产品提供便利。(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实施高品质供给升级工程

(十二)着力提升先进产能占比。聚焦高效动力传动设备、医疗装备等优势产业和新能源汽车、智能机器人等新兴产业,加快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创新,增强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每年策划实施50个左右智能装备重点项目,力争每年新增10个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产品。到2025年,全市智能装备产业规模达到700亿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三)着力提升优质产品产量。落实《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进一步做强整车龙头企业,提升产业配套能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发展。进一步筑牢我市特色小家电优势,指导多功能电热锅、水空调等家电企业聚焦绿色、智能、适老方向,推出更多适销对路产品。(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十四)着力提升产业创新能力。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发展方向,推动产业升级、链群提质,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努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聚力发展绿色制造,推动工艺提升、设备更新。鼓励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企业,开展重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先进制造领域独立法人机构对科研成果提供中试熟化服务,择优推荐申报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加快提升优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应用水平。(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五)着力提升产品质量品牌。每年征集创新工业产品,积极推荐申报“山东制造·齐鲁精品”,加强品牌宣传和产品推介,助力企业品牌建设。到2025年,力争“山东制造·齐鲁精品”累计达20个。积极融入“好品山东”建设,加强品牌宣传推广,讲好“好品山东”淄博品牌故事,不断扩大淄博品牌社会影响力。(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实施高效能循环利用工程

(十六)完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支持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改造提升,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科学布局社区回收点前端投放、街道中转站枢纽回收、区县分拣中心末端分拣的全链条三级回收体系。鼓励发展“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回收企业借助相关信息平台、移动应用程序等开展“线上预约、线下回收”。鼓励耐用消费品销售企业加强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并配合品牌生产方建立健全逆向回收网络。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对经维修可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以借用、调拨、出租等方式循环使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

(十七)提升废旧物资处置水平。优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业布局,引导企业提升回收拆解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推进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处理体系建设,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废旧家电家具回收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争创全国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城市和典型企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十八)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鼓励商贸流通企业拓展二手回收业务,发展“互联网+二手”、售后回购等模式,积极争创二手商品流通试点,培育一批服务便捷、规范高效的二手商品流通龙头企业,支持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落实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规定,活跃二手车市场,鼓励优势企业全力拓展中亚、东盟等重点市场二手车出口业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十九)加快发展装备再制造产业。发挥我市装备业产业优势,鼓励骨干企业布局开展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和风电、光伏等新兴领域装备再制造业务。鼓励新能源企业加强投入,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和引进,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积极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助推企业提高再制造能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十)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鼓励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通过技术装备革新,延伸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条,提升再生资源利用水平,严格落实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推动行业规范、有序、集约发展,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城市矿产”基地。支持建设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争创省级再生资源产业园和分拣中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七、实施全方位标准提升工程

(二十一)强化重要领域标准引领。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修订,支持标准化强链工程涉及企业主动参与联合标准、先进团体标准制定。加大能耗、排放、基础公共设施、农业技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二手商品流通、装备制造、智能家居、“新三样”等重点领域标准宣贯力度。落实综合立体交通、公共卫生服务、家电产品质量安全等标准体系要求。积极培育智能家电、纺织产品、家居装饰装修产品等领域消费品标准化试点。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探索开展绿色认证、高端认证、碳足迹认证。力争培育一批国家、省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典型企业、产业园区。大力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企业,推动标准认证衔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

八、保障措施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要意义,将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建立政策对接、供需对接、项目对接、银企合作等工作机制,做好政策解读,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市级建立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各区县要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落实部门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单位)

(二十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国家、省级政策衔接和落实,立足区域优势,加大对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等领域政策、资金的争取力度。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宣传引导,动态监督各预算单位强制或优先采购绿色产品,督促各预算单位落实政府绿色采购各项政策。加强资金统筹力度,支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深化“政策找人”,精准高效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加大企业购进设备、器具加速折旧,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积极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做好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全方位辅导。(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二十五)强化金融服务支撑。加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宣传推介,组织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的融资对接,争取更多政策资金落地。强化制造业重点项目企业融资对接,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对接碳金融重点项目、环保金融项目,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项目企业的优惠利率贷款投放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利率和还款期限,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淄博监管分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十六)提升要素保障水平。通过申请省级收储能耗指标使用、市级统筹等方式,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保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企业通过厂房增加、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需求,合理布局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