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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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水利局关于公布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淄发改价格〔2020〕34号)将于2025年5月31日到期,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文件执行情况的相关意见建议(详见附件1)。 二、为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根据《关于深化水价机制改革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方案》(鲁发改价格〔2021〕1059号)《山东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鲁发改价格〔2021〕1089号)等政策规定,我委起草了《关于公布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相关意见建议(详见附件2)。 针对上述两项内容,若有意见建议请于4月11日前反馈至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科)。 联系人:刘琪;联系方式:3173298 邮箱:fgwjgk0533@zb.shandong.cn 附件:1.关于公布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淄发改价格〔2020〕34号)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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