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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5年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7-11 11:17:18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期,经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过程

 2023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要求各地结合实际修订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推动清单内公共资源交易纳入平台体系;2024年12月,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5年版)》,充分征求了31个市有关部门、11个区县(功能区)及公共资源相关市场主体意见建议,收到修改意见13条,采纳意见5条,对未采纳意见沟通达成一致。

 二、主要内容

《目录》共分8大类、43小类、150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主要包括:A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17小类95项交易项目)、B政府采购(1小类2项交易项目)、C药械采购(4小类7项交易项目)、D资源交易(7小类11项交易项目)、E产权交易(8小类23项交易项目)、F无形资产交易(2小类2项交易项目)、G环境权交易(3小类5项交易项目)、H机电产品国际招标(1小类5项交易项目),分别明确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内容、交易平台层级和行政监督部门。

 三、有关说明

 1、我市《目录》内容,在省目录基础上,立足我市工作实际,删除海洋灾害防治工程、人工鱼礁项目、海域使用权出让等6个交易项目,增加文物保护工程、公共文化资源有偿授权使用、农村集体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流转、农村集体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流转等19个交易项目,细化完善5个交易项目。

 2、支持和鼓励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企业采购等目录外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交易,相关交易办法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

 3、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推进《目录》内项目进入平台交易,依法依规加强监督管理,对未按规定进入平台交易的,将暂停项目执行,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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