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鲁山森林风景区门票价格及有关事宜的批复

淄发改价格〔2022〕35号

 

山东鲁山旅游有限公司:

单位关于鲁山森林风景区门票收费的请示》(山鲁游字〔20221号收悉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发改价格〔2018〕951号文件推动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的通知》(鲁价费发〔2018〕8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就鲁山森林公园景区门票试行价格及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门票价格:40元/人·次

二、车辆进山管理费:15元/·次

三、机动车看管费:大车10元/·次,小车5元/·次(七座(含)以下)。

四、落实对特殊群体减免优惠政策

1、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4米(含)以下儿童、老年人、军人、离退休干部(含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包括一名陪护人员)实行免票,高层次人才凭“山东惠才卡”实行免票;

2、6-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优惠;

3、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点,对大中小学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

4、宗教人士进入与宗教活动有关的游览参观点实行免票;

5、其他优惠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严格做好收费公示

景区应当严格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单位门户网站、售票处醒目位置等公示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发展改革部门和社会监督。

批复自2022416试行试行一年,届满前重新报批。此前有关规定与本批复不一致的,以本批复为准。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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