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我市城区空调公交车实行季节性票价公众参与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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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722N/2018-148025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8-07-25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物价局 |
关于我市城区空调公交车实行季节性
票价公众参与报告
根据市领导关于对城区空调公交车实行季节性票价的批示要求,我局于5月初正式启动空调公交车实行季节性票价听证程序,并同步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现将公众参与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创新渠道,主动拓展公众参与平台。充分发挥媒体渠道,借助《淄博日报》、《鲁中晨报》、《淄博晚报》、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多途径向社会发布听证公告,多角度、全方位拓展市民参与价格决策的渠道、平台。期间,报名参加听证市民达20余人,征集各界群众意见建议30余条。
二是价格听证,全面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按照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程序规定,创造性地开展网上、网下同步征求意见,开通了市物价局门户网站征求意见网络平台,并于6月20日召开了价格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26人,其中:听证人:3人,消费者代表10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2人,机关团体代表8人,经营者代表2人。通过听证,听证参加人对此次价格调整都一致表示赞成,没有反对意见。同时,提出关于价格调整幅度、空调开放时间、军人及老年人高峰乘车免费问题以及公交公司提高服务质量等意见建议近20条。在之后的方案拟定中,我们充分吸纳听证参加人意见,对方案进行了适当调整。同时,淄博日报、淄博晚报、鲁中晨报、市电台、电视台、大众网、鲁中网等13家主流媒体的20余名记者全程参与了报道。
三是咨询论证,进一步做好专家论证工作。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市政府专家咨询委组织李绍臣(山东省物价局四级调研员)、宁治坤(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调研员)、朱伯玉(山东理工大学淄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法学院教授)、王玉华(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科长)、孟祥顺(市公共汽车公司处长)等五位专家成立专家组,对我市城区空调公交车实行季节性票价进行了论证。与会专家对淄博城区空调公交车实行季节性票价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咨询论证的基础上,认为我省其他地市空调公交车已经全部执行2元票价或实行季度性票价政策,参照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市物价局提出的方案政策符合淄博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在我市城区空调公交车实行季节性票价价格决策过程中,我们充分尊重各界群众的参与意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为我市城区空调公交车实行季节票价政策顺利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
淄博市物价局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