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印发《淄博市居民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办法》和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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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722N/2024-549630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2-06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淄博市居民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办法》(以下简称《联动办法》)经市政府同意后,以市发展改革委文件于2024年12月6日印发,2025年1月10施行。
为增加政府制定价格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定价目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淄博市居民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办法》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
听证会应到参加人30名,实到28名,提出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1、按办法调整价格时考虑对困难群体、低收入家庭补贴补助及优惠。有4名参加人提出相关问题。2、企业要提升服务质量,保障用气安全。有3名参加人提出相关问题。3、将上游门站价格纳入综合采购价格,规范办法中有关用词。有2名参加人提出相关问题。4、积极履行文件政策,适时按方案疏导供气价格。有2名参加人提出相关问题。5、加强对企业成本审核。有1名参加人提出。
对于上述意见建议,属于规范办法方面的第3条,予以采纳,并按《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健全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2号)有关要求规范。理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健全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2号)有明确的表述。
属于对困难群众补贴及优惠方面的第1条,在下一步价格调整理顺过程中,予以采纳并充分考虑。理由:对困难群众实行一定程度的补贴或优惠政策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现行价格政策中也有此类规定。
属于企业保障服务质量,提升安全方面的第2条,予以采纳并及时反馈有关燃气经营企业,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保障供气质量和安全。理由: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保障供气质量及安全是燃气经营企业的服务运营要求。
属于履行文件政策方面的第4条,予以采纳。理由:关于适时理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省发展改革委有部署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将按省里的要求,依据《联动办法》适时出台价格调整政策,疏导价格矛盾。
属于对企业成本审核方面的第5条,予以采纳。理由: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成本监审,是发展改革部门的职能职责要求。
特此说明。
真诚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价格工作的关心、理解、监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