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关于印发淄博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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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722N/2021-5139711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04-06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一、起草背景和起草过程
受市政府委托,市发展改革委每年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发展改革委自2020年11月起,着手研究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思路,先后召开一系列座谈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重点工作思路和主要预期目标。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计划》初稿,并征求了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统计局等39个市直部门、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了《计划(草案)》,经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
二、主要内容
《计划》共分三部分。
(一)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73.54亿元,增长2.5%,其中,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157.18亿元,增长2.8%;第二产业增加值1777.15亿元,增长3.1%;第三产业增加值1739.21亿元,增长1.8%。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1.5亿元,同比下降12.8%,扣除减税降费等因素,同口径增长3.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2.7亿元,同比增长4.6%。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34.7亿元,比上年下降1.8%。完成货物贸易进出口887.7亿元,同比增长0.1%。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5559.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1.8%;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3861.6亿元,增长8.0%。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8932元,比上年增长3.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415元,增长2.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91元,增长4.9%。人口自然增长率、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等指标完成预期目标。
(二)关于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预期目标
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外贸进出口总额和实际使用外资保持稳定增长,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和7.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全面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
(三)关于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是坚持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确保经济稳定运行。努力扩大有效投资,着力推进市重大项目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释放消费潜能,培育城市消费新业态,激发消费活力。全面落实各级惠企政策,保障企业平稳运行。
二是坚持以新旧动能转换为着力点,加快建设全国新型工业化强市。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实施人工智能赋能“四强”产业推动新经济发展专项行动,提高“四强”产业发展质效,大力发展新经济,培育壮大企业群体。
三是坚持创新核心地位,优化产业发展生态。大力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建设,进一步激发园区发展活力。
四是坚持以建设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为引领,打造融合协调的乡村振兴淄博板块。加快建设数字农业体系,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不断增强农村发展内在活力。
五是坚持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目标定位,着力提升城市承载力吸引力。提升城市承载功能,加强城市精细管理,实现城乡面貌两年彻底转变的目标。提升城市生态品质,建设全域公园城市,不断增强城市时尚气质和活力指数。
六是坚持传承创新发展路径,聚力打造区域性文化发展和文旅融合高地。大力弘扬传统齐文化,进一步扩大齐文化影响力。深入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构建完整的文化旅游产品体系。巩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铸就新时代淄博城市精神。
七是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深化生态美丽淄博建设。抓好污染防治,提升环境质量。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强化生态制度保障,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八是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对标国际、国内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链接集聚高端发展要素。
九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基本民生向品质民生转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健康淄博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