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文稿解读|《关于鼓励减免投标保证金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722N/2023-5363500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01 发布机构: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稿解读|《关于鼓励减免投标保证金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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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关于鼓励减免投标保证金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印发,现对政策进行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目的

为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降低招标投标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5月12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鼓励减免投标保证金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对山东省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投标保证金减免政策。为确保该政策在我市的贯彻落实,现对省相关政策做了进一步细化,制定了我市政策。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 《关于鼓励减免投标保证金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鲁发改公管[2023]351号)

三、主要内容

本政策适用范围主要为淄博市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具体为:

1.政府投资项目。一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对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AAA、AA级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二是交通工程建设项目,鼓励招标人对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评价为AA、A级且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诚信守法类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三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鼓励招标人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良好以上等级或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诚信守法类以上等级的投标人,按照一定比例减免投标保证金;四是对于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建设领域以外的项目,鼓励招标人对投标人降低投标保证金收取比例,由最高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降为最高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1%,且不得超过有关文件规定最高限额。

2.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项目。一是交通工程建设项目,鼓励招标人对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评价为AA、A级且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诚信守法类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二是对于交通建设领域以外的项目,参照政府投资项目相关要求,实施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政策。

3.除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项目以外的项目。鼓励招标人针对行业领域信用记录良好或者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诚信守法类投标人,降低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