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文稿解读|《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飞地项目”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722N/2025-5557537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2-19 发布机构: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稿解读|《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飞地项目”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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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背景

进一步理顺“飞地项目”收益分享关系,规范统计指标运用,市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关于支持“飞地项目”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主要有三方面背景:一是2022年我市印发的《关于支持市域“飞地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淄政字〔2022〕41号,以下简称41号文),文件部分条款适用模糊,操作性不强;二是项目推进中存在争议,具体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已不满足当前项目推进需要;三是为把好的项目留在本市发展建设,解决市内跨区域项目落地区县诉求。

二、主要内容

1.“飞地项目”指的是什么?

《意见》明确“飞地项目”是指市外新招引“飞地项目”市内独立法人“飞地项目”、市内非独立法人“飞地项目”以及市内厂区跨区县“飞地项目”。

2.“飞地项目”的分享范畴有哪些?

《意见》明确“飞地项目”的分享方式包括收益分享和统计指标分享。其中收益分享是指本着兼顾双方收益的原则,对税收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区县留成部分进行分享,统计指标分享是指对固定资产投资、产值、营业收入、利润、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的分享。

3.“飞地项目”的分享方式是怎么规定的?

《意见》对市外新招引“飞地项目”、市内独立法人“飞地项目”、市内非独立法人“飞地项目”以及市内厂区跨区县“飞地项目”及淄博综保区“飞地项目”等五类“飞地项目”的收益分享和统计指标分享所涉及的分享比例和时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4.“飞地项目”对相关部门的职责是怎么划分的?

《意见》中明确了市外新招引“飞地项目”、市内跨区县“飞地项目”及淄博综保区“飞地项目”等三类“飞地项目”的具体办理职责部门。明确了“飞地项目”税收收入区县留成部分测算及分享落到区县的责任部门,明确了负责统计指标分享和招商引资任务考核事项责任部门。

5.“飞地项目”的奖惩措施有哪些?

《意见》中除了对落实好“飞地项目”进行收益分享和统计指标进行分享奖励外,同时对区县在执行“飞地项目”过程中疏于管理、引导不力、造成项目流出市外等重大损失的,对其在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中予以扣分的惩罚性规定。

三、《意见》与41号文主要变化情况有哪些

1.“飞地项目”概念范畴更加科学

41号文“飞地经济”主要是指淄博链接类“飞地”项目、政府主导搬迁类“飞地”项目及洽谈引进类“飞地”项目,《意见》中“飞地项目”在41号文基础上,结合淄博实际情况,拓展为市外新招引“飞地项目”、市内跨区县建设的成立独立法人企业和未成立独立法人企业的重大工业项目、市内非独立法人“飞地项目”以及市内厂区跨区县“飞地项目”,更符合实际情况,涵盖范围更宽泛,同时明确了属于市场行为的自主迁移企业,不在本意见实施范围。

2.分享的收益和统计指标更加合理

41号文对分享的收益及统计指标界定较为笼统;《意见》对收益分享和统计指标的内容规定更加明确,对分享的方式规定的更加具体,更具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3.“飞地项目”部门职责更加明确

41号文未明确“飞地项目”落地管理、指标测算及分配的部门职责,可操作性不强,容易造成项目推进缓慢甚至外流。《意见》中明确了“飞地项目”落地办理责任部门,规定了指标测算、分配部门,明确了“飞地项目”任务考核事项部门及职责。

4.“飞地项目”奖惩措施更加完善

41号文未对区县在执行“飞地项目”过程中造成的重大损失进行责任追究,《意见》中明确了对“飞地项目”疏于管理、引导不力、造成项目流出市外等重大损失的区县,对其在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中予以扣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