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沂源鲁山溶洞群风景区门票价格及有关事宜的批复发文机关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淄发改价格〔2021〕33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722N/2021-5171642
成文日期
2021-07-19
发文日期
2021-07-21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沂源鲁山溶洞群风景区门票价格及有关事宜的批复
淄发改价格〔2021〕33号
沂源鲁山溶洞群风景名胜区办公室:
经你单位提请,沂源县发展改革局提报《关于沂源鲁山溶洞群风景区保持现有门票价格有关问题的请示》,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按照价格调整程序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对沂源鲁山溶洞群风景区门票价格定价成本进行了成本监审,经研究,现就沂源鲁山溶洞群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及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门票价格
(1)鲁山森林公园门票价格25元/人·次;
(2)九天洞门票价格45元/人·次;
鲁山森林公园、九天洞通票价格55元/人·次。
二、停车服务收费
按照当地发展改革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落实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1、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4米(含)以下儿童、老年人、现役军人、离退休干部(含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包括一名陪护人员)实行免票,高层次人才凭“山东惠才卡”实行免票;
2、6-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优惠;
3、其他优惠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严格做好收费公示
景区应当严格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单位门户网站、售票处的醒目位置等公示门票价格、优惠政策及相关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本批复自2021年7月20日试行,有效期三年,届满前6个月重新报批。此前有关规定与本批复不一致的,以本批复为准。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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