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淄发改价格〔2022〕19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722N/2022-5230652
成文日期
2022-02-22
发文日期
2022-02-23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淄发改价格〔2022〕19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财政局
2022年2月22日
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商请继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现行收费标准的函》收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继续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次40元,面试每人每场次70元的收费标准。教育、卫健等部门单独组织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的,执行上述收费标准。
二、收费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电子),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据信息管理系统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本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2月28日。有效期满前三个月重新报批。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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