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公布淄博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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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722N/2019-1850173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9-08-10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一、出台目的与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促进天然气资源可持续利用,发挥价格机制作用,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据国家发改委和原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了《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和上下游价格联动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了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销售价格。
二、决策依据
1、《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8〕33号);
2、《关于理顺居民用天然气城市门站价格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8〕86号);
3、《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制度的指导意见》(鲁价格一发〔2018〕73号);
4、《山东省定价目录》。
三、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
一、联动范围、内容;
二、联动周期及启动条件;
三、居民用天然气联动价格的确定;
四、价格联动相关事项等方面内容。